**省**市周官桥乡息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资矿告字〔202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规定,现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省**市周官桥乡息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交易中心的名称地址
1.1出让人
名称:****
地址:**省**市**区邵州西路
1.2交易平台
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省邵****中心附楼
2.挂牌出让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不低于采矿权挂牌起始价、采矿权底价”和“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拟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
3.1采矿权名称:**省**市周官桥乡息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3.2采矿权编号:****
3.3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3.4地理位置:**市周官桥乡洲下桥村、联合村;
3.5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准采标高及面积(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 拐点编号 |
拐点坐标 |
|
| X |
Y |
|
| 1 |
****767.86 |
****0163.81 |
| 2 |
****891.22 |
****0134.33 |
| 3 |
****036.23 |
****0174.42 |
| 4 |
****087.51 |
****0006.73 |
| 5 |
****053.42 |
****9878.73 |
| 6 |
****973.35 |
****9909.17 |
| 7 |
****804.17 |
****9797.00 |
| 8 |
****653.60 |
****0108.19 |
| 准采标高:+387至+292米标高**面积:0.1034平方千米 |
||
3.6**储量:根据《**省**市息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详查报告》评审意见书(邵矿勘查评字〔2025〕004号)和矿产**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邵自资储备字〔2025〕002号),截至2024年10月底,拟设采矿权范围内保有**量572.2万吨(212.7万立方米)
3.7生产规模:80万吨/年
3.8拟出让年限:8年(含矿山基建期1年)
3.9挂牌出让起始价2041.32万元,增价幅度为30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金额为408.264万元。
3.10设置类型:调整
3.11出让收益缴纳:1.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为采矿权出让成交价款的20%,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竞买保证金可转采矿权首期出让收益;剩余部分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4个月后按4年均摊分期缴清。 2.竞得人未按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从违约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加收的违约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竞得人相关信息将纳入企业诚信系统。
3.12准入条件(竞买人资质)
3.12.1 竞买人应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12.2 竞买人应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含法定代表人,****银行信用证明);
3.12.3 竞买人应未纳入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含法定代表人)(出具企业所在地应急部门的证明);
3.12.4 竞买人应未纳入我省公共**交易领域黑名单的独立法人企业(出具企业自查承诺);
3.12.5 外商投资企业需征求军事部门意见(由县市区自然**部门负责);
3.12.6 具有不低于矿业权出让起始价30%(计612.396万元)的资金实力,需由银行出具证明。
3.13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4.其他要求
4.1 拟设采矿权及其配套设施土地使用相关工作由竞得人根据生产经营实际自行开展。拟设采矿权范围内设置有邵****采石场,采矿许可证现已过期,涉及原采矿****广场等生产生活设施固定资产和剩余**的处置,由竞得人与原采矿权人自行协商相关事宜,****政府负责协调。
4.2 拟设****人民政府已承诺:“在竞得人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后将依法依规指导竞得人办理采矿用地用林等涉矿审批(核)备案手续,重点做好采矿权范围及外部安全、环保影响范围生产生活设施处置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采矿权落地投产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4.3 竞得人应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矿山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后方可生产,并在正式投产满一年后的3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自评和申报。
4.4 竞得人取得矿权后应当编制开采方案和**生态修复方案,经评审通过后依法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并按要求主动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接受矿产**开发利用全过程监管;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要依法依规办理用地、用林、水土保持、安全、环评、电力等法定手续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
4.5 竞得人或其在出让矿山所****公司应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矿业权审批登记有关规定准备相关资料,向****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
4.6 竞买人不得有未履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生态修复等矿产**开发保护义务的记录。
4.7 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挂牌文件获取及相关时间规定
5.1挂牌文件获取
挂牌出让文件从网上下载获取,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络浏览器登陆**省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18.****.12:8888/portal/index),查看“矿业权出让”交易信息,再点击相应项目的出让公告,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系统使用手册》、相应项目拟出让的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等。
5.2相关时间规定
5.2.1公告时间:2026年07月31日17时00分-2026年09月11日16时30分。
5.2.2申请和资格审查纸质材料送达时间:2026年07月31日17时00分-2026年09月11日16时30分。
5.2.3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16时30分。标书代写
5.2.4资质审查时间:2026年09月14日09时00分-2026年09月15日17时00分。
5.2.5挂牌时间:2026年09月16日09时00分-2026年09月30日10时10分。
5.2.6如挂牌截止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竞买人报价,则在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请及时关注系统页面。
5.2.7报价时间:挂牌开始至竞价活动结束。
6.参与方式与程序
6.1注册,办理、激活、绑定数字证书
意向竞买人登陆**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注册登记”,进行在线注册、在线或到当地现场办理CA证书,然后点击“登录注册平台”进行在线激活和绑定数字证书。电子标服务
6.2申请及提交资质证明相关材料准备
意向竞买人在申请和资格审查纸质材料送达时间内登陆交易系统报名申请,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同时按要求上传资质证明相关材料,并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密封送达********交易部签收。
7.现场踏勘
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踏勘,自然**部门予以协助,踏勘费用自理。
8.挂牌报价、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8.1挂牌报价
8.1.1交易系统从挂牌时间开始接受合格竞买人的报价。
8.1.2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显示为当前最高报价,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8.1.3挂牌期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交易系统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竞价规则详见交易须知。
8.2确定竞得人
挂牌或竞价截止,交易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并按下列规定确认交易结果。
8.2.1挂牌期间无人报价
挂牌期间无人报价的,挂牌截止时,交易系统显示不成交。
8.2.2挂牌期间仅有1人有效报价
挂牌期间仅有1人有效报价(含1人多次有效报价)的,挂牌截止时,该竞买人的最高有效报价若不低于底价则为成交价,该竞买人为竞得人。
8.2.3挂牌期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
挂牌期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8.3成交确认
交易结束后,交易系统即时显示交易结果,向竞得人发送《成交确认书》和《交易服务费缴纳通知书》。竞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规定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缴纳完成交易****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成交确认相关事宜,影响采矿权配号发证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8.4成交结果公示
****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在交易系统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同时推送给出让人,由出让人在自然**部门户网站(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和****门户网站发布。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交易中心将《成交确认书》推送给出让人。
9.签订合同
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持《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10.保证金处置
采用保证金方式的,竞价结束后,未竞得人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保证金可划转缴纳矿业权首期出让收益。
11.风险提示
11.1 因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规划的调整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的要求与特殊的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等产生对竞得人不利的后果,出让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11.2 本次挂****自然**所有者出让的是采矿权,出让文件、资料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形态、规模、**数量、矿石质量及开采技术条件等不代表出让方的保证;拟设采矿权安全影响范围内有民房等生产生活设施,可能对后续采矿权落地及投产造成影响。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知晓认可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并自愿承担采矿权**储量估算风险,以及采矿权范围及其外部安全距离内建(构)筑物处置、土地使用、原采矿权人**资产价值等协商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12.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提出和处理方式
12.1对矿业权出让符合《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二十三条、二十四条情形或对本矿业权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可在挂牌截止前登陆**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提出。
12.2对出让采矿权的异议,由出让人答复,对出让交易程序的异议,****中心答复。
12.3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13.违约责任、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
13.1.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13.1.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13.1.3采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13.1.4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13.1.5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缴清矿业权出让收益(出让收益率矿种 矿业权为成交价部分,出让收益金额矿种矿业权为首期缴纳部分)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13.1.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13.2违约责任
13.2.1竞买人有前述违约情形之一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并进行公开通报。涉嫌触犯刑法的,****机关。
13.2.2竞得人有13.1第1、2、3、4款违约情形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从保证金中划缴交易服务费和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成交价1000万元以下的1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2000万的200万、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300万元,纳入我省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13.2.3出让人违约,按照行政许可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嫌触犯刑法的,****机关。
14、需要说明的问题
14.1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及相关附件均为本次挂牌的法定文件。出让人、****中心、地方政府、竞得人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营商环境。竞买人提交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与以上法定文件格式及要义不相符的,均须按相关条约执行。逾期送达资格审查纸质材料,不予受理。
14.2 本次挂牌采用有底价挂牌出让,出让底价不得低于矿业权出让起始价。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若最高有效报价低于底价,则本次挂牌出让不成交。竞得后,竞得人应严格按采矿权出让合同要求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14.3生产过程中,采矿权人应根据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按“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开展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15、联系方式
15.1项目详情:****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5****5999
15.2 交易过程:****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39-****696
15.3 现场踏勘:******局
联系人:刘成军 联系电话:137****6233
未尽事宜,请从交易系统下载并阅知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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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