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7-31 10:26 |
关于拟对****年产1000万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建示[2026]0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年产1000万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万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钟声亮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 建设性质 | 新 | 改 | 扩 | √ | 投 资 | 580万元 | ||
| 建设地点 | ****科技园区 | 用 地 | 8409m2 (建筑面积) | |||||
| 项目概况 | 企业现有生产工艺主要为铜熔化压铸、水抛,产能为2000吨铝压铸件,水抛1000吨铝件、1000吨铁件,喷砂、喷钼20万套汽车变速箱拨叉配件,厂区占地面积3882.2m2。 因建设单位生产需要,拟投资580万元,增加生产工艺,在现有厂房扩建,从事汽车配件的加工,年产1000万个汽车配件,现有项目产能不变。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本项目位****科技园区。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厂界四周情况如下: 东侧:其他厂房; 南侧:其他厂房; 西侧:其他厂房; 北侧:空地。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南侧的**小区,最近距离为405m。 |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1、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2、废气:油雾废气、淬火废气和抛光粉尘; 3、噪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4、固体废物:废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淬火残液、废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 |||||||
| 主要防治措施 | 1、废水:厂区内做好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工作,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委托******公司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玉****公司统一处理达《****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即准地表水IV类标准)后排放。 2、废气:本项目淬火采用水性淬火剂,淬火过程主要产生水蒸气,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产生量极少,本次环评不定量分析,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检验的时候少量有毛刺产品需要进行抛光,产生量极少,经移动式打磨抛光集尘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故仅进行定性分析,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油雾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 3、企业须在厂内设立专门的固废暂存点,防日晒、风吹、雨淋、渗漏,并严格收集、堆放过程中的管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废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企业应尽量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设备在车间内的位置,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另外,车间内做好相应的隔音降噪工作,生产期间门窗关闭。 5、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对策要求进行治理,及时将“三废”处理情况上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 |||||||
一、公告时间:( 2026年7月31日 ~ 2026年8月7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163.com
电话:0576-****0599 传真:0576-****0599
通信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