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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高新大道南片区路网项目)》******局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对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为增强区域交通疏解能力和配套服务水平,推动当地向更高层次发展,我区计划推进高新大道南片区路网项目,在**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二、使用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况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拟置换原已落实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平面面积为9.5211公顷,共4个落实地块。其中调入地块共4个,位于七迳镇、小良镇,地块编号为****,面积合计9.5211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共22个,位于**市**区小良镇北庄村、七迳镇尼乔村、官屋地村、水东街道附城村、安乐村、乔梅村、登步村、罗坑镇塘学村、马踏镇马踏村镇、马踏镇黄羌村,地块编号为WTC01-WTC22,面积合计9.5211公顷,不涉及已批、在批用地,在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为非建设用地。本方案落实后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累计实际使用规模未超过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
三、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的影响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区耕地保有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区城镇开发边界外已实际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无变化。
四、****规划局部图
见附图。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局
六、公告方式
****政府网站公告,****政府张贴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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