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兴宁110千伏司城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梅州-兴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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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千伏司城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31 15:23:22

根据****110千伏司城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生态环境局**分局四楼综合股,邮编:514500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0千伏司城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

变电站位于**市**市罗浮镇东南侧约1km

****地质局****大队

****拟投资1393.72万元建设“****110千伏司城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以下称“项目”或“本项目”),****电站位于**市**市罗浮镇,其中心经纬坐标为:E115°35'3.383 ,N24°31'03.798 。

项目为****110千伏司城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在变电站内预留地块扩建,不新增占地。本期扩建1台40兆伏安主变,采用户外常规布置,**10千伏出线12回,主变低压侧装设2组5兆乏电容器。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产生的废气应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项目应选用低噪设备,通过消声隔音,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可以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四、项目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措施。

联系电话:0753-****531 传真:0753-****4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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