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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境局**分局 发布日期:2026-07-31
| 根据《****年产花盆1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会**门路11****环境局**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020,0750-****096 |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 项目名称: | ****年产花盆10万件**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区罗坑镇子营三路21号A21栋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为1580.5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902.68平方米,从事花盆的生产,年产花盆10万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投料、切割、破碎、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调漆、喷漆、拼接、刷胶、水转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3.通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低噪声设备和采取减振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漆渣、废弃包装物、废布袋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沾染化学品原料包装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淋废水、水转印废水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