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29日我局对**抚矿三峰亿金环保****公司污水处理扩能改造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7489****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抚环审﹝2026﹞40号
关于**抚矿三峰亿金环保能源开发
****公司污水处理扩能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抚矿三峰亿金环保****公司:
你单位《**抚矿三峰亿金环保****公司污水处理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抚矿三峰亿金环保****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处理站东南侧预留空地,**一套污水处理设施(300t/d),**污水处理设施与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选型、建设方式、处理能力等均相同,经过改造后,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总量可达600t/d。
二、依据抚****服务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城镇建成区”浓度限值。
营运期,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等废气风机负压收集后,进入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以免臭气外逸。在焚烧炉检修停运时,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除臭。
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2.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一级STRO反渗透系统+二级RO反渗透系统”,厂内****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不外排。
本项目进行雨污分流,****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不外排,后期雨水经过**的雨水排放口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
****处理站出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223-2024)表1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限值要求。
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表1中排放限值。
营运期,本项目选用低噪设备,产噪设备安装在室内,采取建筑隔声、产噪设备安装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
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3类标准。
4.营运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污泥,污泥运至厂内焚烧炉进行焚烧。
营运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定期更换下来的反渗透膜、应急废活性炭,存放在现有危险废物****处理站北侧,建筑面积44.2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5.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7.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8.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9.本项目由**市生态****执法队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投产前,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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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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