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代理单位:****
地区:****合实验区(**省)
开标地点:其他场地标书代写
行业:房屋建设
预算:454477.0元
项目状态:待开标标书代写
林坚冷冻至海边虾池道路项目 (项目名称) 林坚冷冻至海边虾池道路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竞争比选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林坚冷冻至海边虾池道路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为村自筹。招标人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以下单位进行比选招标,邀请参与本次招标的单位有:****集团有限公司、**省****公司、锐胜达(平****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海坛街道**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林坚冷冻至海边虾池道路项目,工程造价45447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林坚冷冻至海边虾池道路项目,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测绘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市[2016]226号)规定,该工程为小型市政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贰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以预算审核价454477元下浮7%作为最高限价,即最高限价为42266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受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除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为授权委托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县**路66号**小区50幢301获取比选文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不予受理。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竞争性比选。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最低价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标书代写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仟元整(¥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②银行保函,③****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根据《****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2.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否则将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3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①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标书代写
7.比选文件的递交
7.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年8月10日10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文件,递交地址:**县**路66号**小区50幢301。标书代写
7.2.递交比选文件的要求:1、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为授权委托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2、比价(投标报价)清单,3、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不低于 贰 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比选文件需自行做好密封措施。
7.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县海坛街道**村村****合实验区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ptyg.****.com/home)公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海坛街道**村,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电话:186****6666,传真:/
联系人: 林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路66号**小区50幢301,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电话:185****6987,传真:/
联系人: 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