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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洗煤、炭素生产线及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洗煤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信息:本****工业园区崇岗园,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3′44.040″,北纬38°54′40.851″,项目西侧为****公司,北侧为****公司,南侧为宁****公司,东侧为中瑞路。总占地面积为49000m2。由于资金原因,****决定分阶段对本项目进行建设,先建设1条洗煤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相应环保措施。本项目投资总概算为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1万元;实际建设总投资2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91万元,占总投资的14.55%。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的治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废物的处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的有关污染治理设施及措施,项目立项、环评等手续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做到了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保档案资料较齐全,规章制度基本健全,验收组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时间: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黄工095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