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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31
| 项目名称 | 喷浆及其污染治理设施变化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公司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0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韩兵 |
| 联系人 | 郑鑫 | 联系电话 | 150****6210 |
| 项目投资(万元) | 30 | 环保投资(万元) | 3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7-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由于市场原因,生产设备(喷浆机)及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减少,新增一套水雾除尘器 碱喷淋塔 活性炭吸附箱 15m高排气筒,建设完成后,我单位喷浆机共计10台,对应污染治理设施10套,对应排气筒10个,其余生产设备、污染治理设施、排气筒不变。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喷浆废气采取水雾除尘器 喷淋塔 活性炭吸附箱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 承诺:**** 韩兵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韩兵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