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名称:****单项诉讼执行法律事务代理服务项目 | |
| 标段编号:**** | 截止时间:2026-08-05 17:00:00加急标书代写 |
| 项目名称:****单项诉讼执行法律事务代理服务项目 | |
| 招标人:**** |
****单项诉讼执行法律事务代理服务项目
****单项诉讼执行法律事务代理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单项诉讼执行法律事务代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采购需求单位为****,采购代理机构为****。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包括:
采****事务所,就9000万元债权欠款及753.43万元利息(该利息金额为截至2026年7月31日的利息金额)和后续产生的利息费用清收事宜,提供全流程诉讼、强制执行及回款代理法律服务,直至案涉债权款项全额回款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或案件依法终结执行。
2.2□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本次采购内容服务完成。
2.3□建设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位于:**市(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4□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 ;
2.5采购限价为:
2.5.1基础代理费:最高限价为80000.00元(□不含税√含税)(大写:捌万元整)。
2.5.2风险代理费:风险代理费采取超额累进方式计算。以债权实际回收金额占目标债权总额(下称“目标总额”)的比例划分区间,具体计付标准如下:
第一区间:实际回收金额占目标总额 0%—50%(含50%)的部分,按该部分金额的 1% 计付;
第二区间:实际回收金额占目标总额 51%—70%(含70%)的部分,按该部分金额的 2% 计付;
第三区间:实际回收金额占目标总额 71%—100%的部分,按该部分金额的 3% 计付。
(示例:若目标总额为1000万元,累计回收800万元,则风险代理费=500万×1% + 200万×2% + 100万×3% = 12万元)。
备注:风险代理费为固定计费模式,投标单位不进行报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资质要求:
①具有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②从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证券监管机构、税务机关****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③对于公司债务清收具有丰富的经****法院判决书或委托代理协议作为证明);
④律所律师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财务要求:
①可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②可提供2024或2025年度供应商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③供应商如是新成立的机构且注册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机关备案的章程复印件。(注:1-3项具有同等效力,提供任一项均可。)加急标书代写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的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 ;应当具备的资质(资格):****事务所的在册全职执业律师,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律师执业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执业年限5年以上,且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纪律处分,无任何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不良记录。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担任类似清收欠款项目****法院判决书或相关资料证明)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不良情形。包括: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政府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平台供应商管理办法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其他禁止情形: / 。
3.3供应商业绩要求: 至少提供1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的清收欠款类诉讼执行法律事务代理服务的成****法院判决书或相关资料证明) ;
3.4 本次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4.1联合体成员要求: 。
4.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4.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平台系统为:**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4.2登录地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首页供应商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在服务平台上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4.3供应商应****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4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02772。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截止至 2026年 8月 5日17:00 时止(**时间)。
5.2获取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下载采购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采购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3咨询电话: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002772联系咨询。
注:已有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账号的均可获得采购文件参与采购。
6.开标方式及响应文件的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6.1线上开标加急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在线上传数据电文形式响应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6.2线下开标加急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扫描件电子档1份到开标地点:**市**区明月路561号1楼开标室(不接受邮寄)。加急标书代写
6.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6日14 时3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6.4开标时间:2026年8月6日14时3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7.其他
7.1发布公告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7.2注册、登录
7.2.1本项目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缴费平台技术服务费、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答疑等。供应商无账号的,须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选择任意**意向方完成注册即可)。
7.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加急标书代写
7.3.1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3.2采用线上开标模式的,供应商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进入操作管理界面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仅接受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接受通过其他方式提交的书面响应文件线上响应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且具有唯一性,请供应商慎重对待。线上响应文件要求上传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文件扫描件,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响应文件的唯一性,若有任何选择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在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电子标服务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
地 址: ****开发区****体育馆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
采购代理机构: **** ;
地 址: **市明月路561号 ;
联 系 人: 杨先生 ;
电 话: 0825-****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