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市**高新区产业园综合智慧光伏建设应用项目(一期、二期、三期、五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省铜****改革局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604-520602-04-01-60673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拟在**高新区小**村**市**区粮油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屋顶面积约29712.27㎡自有厂房、仓库铺设智能光伏板设备,规划装机容量为5.89M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拟在三寨****加工厂建设项目自有车间及仓库屋顶面积16706.81㎡,铺设智能光伏板设备,规划装机容量3.31M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拟在三寨村莞铜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屋顶面积30233.39㎡,铺设智能光伏板设备,规划装机容量5.99M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拟在马岩村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屋顶面积9133.03㎡,铺设智能光伏板设备,规划装机容量1.81M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备注: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黔能源新【2026】14号)文件要求,并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后方可开工建设,建设场所必须合法合规,手续齐全,产权清晰。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并网等专项验收,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 EPC工程,包含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检验试验、检验检测(不低于国家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单机试车、联动试车、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竣工结算、项目数字化交付(设计和移交)、工程交付及项目建成后质保期内的质保工作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设计工作范围: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并负责联系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并获得批复、现场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项目管理、竣工验收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等全部设计工作。设计须满足使用的全部功能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1)设计单位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须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①②资质可分别由两家施工单位组成),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 项目负责人资格: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2.2 施工技术负责人:3.2.2.1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5年以上,并取得职称证书2年以上;3.2.2.2 安装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2.3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2.4 安全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投标的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各方资质须满足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各自承担实际工程的资质要求。3.3.2 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家数不能超过 3 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3.3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正式员工。3.3.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31日 17时00分至2026年08月07日 1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铜****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1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
| 5.2、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电子标服务 |
| 5.3、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
| 7、行政监督部门 |
|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市****建设局,地址:****服务中心电话:150****4110 |
| 8、其他 |
| 8.1、开标地点****交易中心。标书代写 |
| ****交易中心,地址:******园区****中心4楼,电话:0856-****910 |
| 9、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省******服务中心8层 地 址: **市江华明都3号楼27层 |
| 联 系 人:刘泽 联 系 人: 马琴(项目负责人)、刘美伶、徐言淇 |
| 电 话:159****9829 电 话: 159****8114 |
| 电子邮件:****@qq.com 电 子 邮 件: ****@qq.com |
| 2026年0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