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5个技术
状况检测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磋商公告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见证取样、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鉴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专项名称变更,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更正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专项应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细则”商务部分人员配备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验收组成员评审要求作以下更正:
| 评分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人 员 配 备 | 项目负责人(1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0 分,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类中级职称得 5 分;此项最高得 10 分。 2.技术负责人(1人)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0 分,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类中级职称得 5 分;此项最高得 10 分。 3.验收组成员(2人):拟投入验收组成员须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2分 此项目最多得10分。 注: 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 提供拟派人员的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及以上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 1.项目负责人(1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0分,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得5分;此项最高得10分。 2.技术负责人(1人)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0分,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得5分;此项最高得10分。 3.验收组成员(2人):拟投入验收组成员须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及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2分;此项目最多得10分。 注: 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 提供拟派人员的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及以上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或未提供不得分。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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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