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现金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 **市****服务局以沧运审批备字〔2026〕1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571.38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 445.82352万元,建设规模:占地面积381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04平方米、拟维修改造面积1452平方米;需要改造金库保管区375.35平方米,作业区319.84平方米,守库区27.5平方米,工作区48.9平米,其他区域680.41平米,包括排烟机房、消防控制室、配电室、卫生间、电梯间、楼梯间、走廊等。购置安装电梯1部。建设地点:**市**区署西街20幢。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45.82352万元。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合格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38-2021银行安全防范要求及合同约定。
2.5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派项目经理
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R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三)其他
√3.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至少1个。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9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同一标段的投标。
注: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
按照****服务局 关于印发《**省公共**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3日09时00分至2026年8月10日09时00分,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全流程)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全流程)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8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全流程)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递交至**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全流程)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督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发布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全流程)向****提出,联系人:崔旭刚 ,联系电话:0317-****151。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管理科
电话:0317-****765
电子邮箱:/
9.其他公示内容
9.1收费标准:参****委员会《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的66%收取。本项目代理费具体金额按比例收取不超22577元。
9.1.1付费主体:招标单位支付。
9.2平台使用情况:使用平台名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全流程)。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收费标准:0。标书代写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通讯地址:**省**市**区黄**路28号;联系人:耿女士,联系电话:0317-****096 ,电子邮箱: / 。
10.2招标代理机构:****,通讯地址:**市**路68号;项目负责人:常泳波, 联系电话:0317-****151;联系人:崔旭刚,联系电话:0317-****151,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