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万吨砂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拟对****年产50万吨砂石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04-09至2026-04-15(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1011
通讯地址:**省**县****生态环境局(330300)
| 项目名称 | ****年产50万吨砂石项目 |
| 建设地点 | 项目位于**省九****垦殖场张家山分场农牧组,地理坐标:东经115°42'29.917″;北纬29°11'0.552″。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为**项目。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20837.46平方米。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30万吨机制砂、5万吨12#石子、5万吨13#石子、10万吨混合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区、****处理站、车辆冲洗平台、成品仓库、原料仓库、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废气废水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收集池(兼事故应急池)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建设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期采取设置挡风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期间应尽量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隔声围墙,减轻对周围声环境影响。 (二)项目营运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类”原则建设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洗料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6-852-2015)表1“高效集约发展区”标准,另pH及BOD5等指标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用作作物灌溉;洗料废水经污水罐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平台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料用水,不外排。 2.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卸料粉尘、下料、给料粉尘、原料输送粉尘、道路运输扬尘、污水处理恶臭等。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先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集气罩密闭负压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卸料粉尘、下料、给料粉尘采取密闭厂房并设置水喷淋装置降尘处理;原料输送粉尘采取密闭输送带且在输送带上方设置水喷淋装置降尘处理,并控制皮带输送速度≤0.6m/s,地面硬化处理,设置覆盖全部料场的喷雾设施,在全封闭原料库内装卸,装卸车过程中采取喷淋装置抑尘;道路运输扬尘采取在厂区门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道路硬化+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专业车辆运输,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厂区绿化。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限值分别承诺执行30mg/m3、1.5kg/h;厂界颗粒物、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分别承诺执行0.5mg/m3、0.06mg/m3、1.0mg/m3、20(无量纲)。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各项控制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振、减振、隔声、绿化等治理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管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50m,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