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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水利部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委托****编制《**县**镇大叶子村产业路恢复重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根据水保[2020]160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公开公示,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局将及时给予处理或解答。
公示期为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14日),(联系人:李付星月,联系电话0837-****002)。
附:《**县**镇大叶子村产业路恢复重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县**镇大叶子村产业路恢复重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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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