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农用无人机第三方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31日 16:14 |
| 预算金额 | ¥1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无 |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大碶街道坝头东路85号农业农村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4-****240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农用无人机第三方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农用无人机第三方服务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组建农用无人机第三方服务团队,利用无人机**,提供相关农业服务:一是农事服务,为我区主体提供订单式植保、施肥、吊装服务;二是政务服务,基于无人机开展梅山水道、小浃江违法捕捞及农田违章巡查,秸秆面积、茶园面积、林特产业、秧盘数量清单、机插亩数、****基地面积、产业项目核查,以及违法线索核实、案件协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是系统兼容与延续性,****前期已为**区构建低空政务服务系统平台,并完成无人机机场部署及反制设备等建设,本项目须与现有低空政务服务体系深度融合、高度适配。若更换供应商,需对系统平台和硬件设备全面重新布局建设,既造成既有建设**浪费,又难以实现与现行低空政务服务体系的兼容对接;二是敏感数据可控性,本项目涉及的农业基础数据、飞行数据、航拍图像视频等均属于敏感信息,直接关系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全。****具备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体系,能够确保敏感数据全程可控。鉴于以上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经专家论证,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供应商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碶街道灵江路366号15楼1523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31日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74-****2407
传 真:0574-****1800
地 址:**市**区大碶街道坝头东路85号农业农村局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田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4-****3756
传 真:/
地 址:**市**区新碶街道行政大楼A座6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SCAN0007.PDF (1.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