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设备耗材采购(佛堂站)
2、项目预算:8800.0元
3、采购内容及需求:
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设备耗材:1批;
具体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和要求详见左下角《附件1:采购需求》
4、采购方式:直接订购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相应服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结算时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不得低于3%)。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报价表(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可参照《附件2:项目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及报价清单》规范提供。
2026年08月04日 16时21分
1、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07月31日 16时20分
2、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 16时21分加急标书代写
本项目采用直接订购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包干价,包含货物价款、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税费(含增值税)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在满足采购需求且实质性响应的前提下,若有多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价,采购人将以不含税报价(不含税报价 = 含税报价 ÷ (1 + 增值税税率))作为基准价,不含税报价最低者作为本次的成交供应商。
若不含税报价相同,则按响应时间较早者优先。
0579-****4506
1.技术服务费:
投标单位使用平台参与投标的,按照相应标准交纳技术服务费,主要用于平台运行和维护等费用支出。单个项目(标段)(包)收费标准为150元/次。项目分标段(包)的,按标段(包)进行收费,一个标段(包)收取一次费用。简易采购类项目(含竞价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含)以下的,投标单位免收技术服务费。
2.交易服务费:
| 中标价(元) | 收费标准 |
| 10万(含)以下 | 免费 |
| 10万以上 | 成交价格4‰ |
(一) 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
(二)不涉及具体金额的采购项目,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交易服务费1000元/次。
(三)本收费适用于简易采购、网上竞价等采购方式,单项采购金额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12-****1515(客服热线)、0579-****0081(技术专线)
采购人对平台上发布的采购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请意向供应商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