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珠海市高新区工业园区交通组织优化提升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科创海岸社会停车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公开选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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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园区交通组织优化提升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停车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公开选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1

2026-08-04 17:30 ,在广****超市为**** 公开选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
采购项目名称 ****园区交通组织优化提升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停车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是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采购项目编码 440400MA4WG8NF126****0684
项目规模 平方米(6628.02平方米)
所需服务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
服务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政府关于印发**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府〔2025〕15 号)及**省、**市、****政府文件、技术规范规定(所有文件以最新版为准),****工业园区交通组织优化提升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停车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调査拟建项目用地及周边的地质环境条件,评价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分析致灾地质作用的主导因素、从属因素和激发因素,确定评估级别和评估区范围;査明评估区范围内已发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分布和危害程度等,调研、测量地块及周边环境、地形等,对其主要引发因素、形成机制和稳定性进行分析评价,在此基础上对其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根据项目的类型、规模、施工方式等因素,结合已有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条件,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及建设工程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和危险性进行预测评估;根据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同时充分考虑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对评估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综合分区;依据地质灾害的危险性、防治难度和防治效益,对建设用地适宜性作出评估,并提出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与建议,对工程建设诱发和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做出评估,并对建设用地适宜性做出评价,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的技术工作,以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及**省、**市、****政府文件、技术规范规定应进行的相关工作程序。并进行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修订、专家评审等工作,并完成向相关主管部门相关登记、报批工作,取得登记、批复成果文件,以及项目报建、设计施工中相关的技术服务、参加相关会议、解决项目相问题等。具体详见《****园区交通组织优化提升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停车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报价须知》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 2.具有有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园区交通组织优化提升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停车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报价须知》
其他要求说明: 1.因中标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评估报告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处予1000元/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招标人不对因非中标人原因造成项目停建、缓建、分期建设、规模增减等带来的后果进行赔偿。由于非中标人原因导致项目停建或终止,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招标人将按中标人实际完成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合格的工作量支付已完工作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以财审部门意见为准。除另有约定外,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中标人不能以项目终止导致损失为理由要求招标人予以赔偿。 3.如因中标人原因,成果文件不符合合同及本招标文件约定服务内容和招标人的要求或未能通过审查、主管部门审批的,处予1000元/次的违约金,而中标人不愿修改或经3次以上修改仍达不到招标人提出的要求或未能通过有关部门审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委托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无需支付该阶段及后续阶段(如有)的费用,若招标人已支付该阶段费用,中标人须将此费用全部返还给招标人,且中标人应赔偿对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4.由于中标人成果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中标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费用,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5.中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暂定价20%的违约金。 6.若中标人将本****公司或个人,一旦发现并经核实,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按合同价款20%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遭受的损失,中标人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7.投标人在本项目过程中所获取的有关本项目信息及本项目成果文件,中标人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项目任何信息或将以上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将以上资料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目的,否则招标人有权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本约定长期有效,不受合同终止约束。 8.中标人应确保其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的任何资料、文件、成果及所使用的技术、专利等)未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并保证招标人和招标人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使用他人专利、专用技术等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因违反本条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约定长期有效,不受合同终止及效力约束。 9.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撤回所提交的任何工作成果。中标人所提交的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无权将所涉及的工作成果使用于本项目合同之外的任何其它目的,否则须赔偿招标人一切损失。本约定长期有效,不受合同终止约束。具体详见《****园区交通组织优化提升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停车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报价须知》

服务时限说明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中标人须在25个日历天内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所有内容工作。
服务金额 ¥20,160.00元至¥0.01元
金额说明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报建报批及相关服务全过程的所有费用、利润及税金等,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费、资料收集费、文件编制费用、评审费、审批手续费用、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通讯费、设备费、管理费、会务费、加班费、税费和利润以及本项目全部工作成果****政府部门政策变化需要产生的相关增减费用等全部费用,以及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应当由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具体详见《****园区交通组织优化提升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停车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报价须知》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次报价竞价选取 下载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6-08-04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采购需求书下载 ****园区交通组织优化提升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停车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服务报价须知oa.pdf

广****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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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31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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