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6年07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甘肃-平凉-华亭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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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2026-07-31 15:39:53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发文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07月31日-2026年08月0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136 0931-****057

通讯地址:甘****广场南路77号省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 编:73003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改建项目(提升运输、通风) **省**市**市砚峡乡 **** **德环****公司 本次改建的地面工程为**副立井工业场地,占地面积6.58hm2(位于既有南风井场地西北部约1.4km处,已取得用地手续),场地内布置副立井、提升机房、综采设备库、材料库及消防材料库、胶轮车库、办公楼、浴室灯房联合建筑、空气源热泵房及10千伏变电所等设施;井下工程在现有矿井开拓系统基础上进行改造,**副立井井筒(担负矿井人员、材料、设备等辅助提升任务,兼做安全出口)、+1057m水平井底车场、+975m水平井底车场和硐室、辅助运输**等,**一条二水平辅助运输大巷,平面投影位于现有二水平辅运大巷和二水平皮带大巷之间,平行于现有二水平大巷布置。改建后井下二水平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一水**用既有运输方式;通风方式由原来3进1出(主斜井、副斜井、南进风斜井为进风井筒,南回风斜井为回风井筒),变为4进1出(主斜井、副斜井、南进风斜井、副立井为进风井筒,南回风斜井为回风井筒)。 改建工程总投资53819.90万元,其中环保估算投资为484万元,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0.9%。 (1)生态环境:****煤矿开采导致的地表沉陷以及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和植被破坏。采取的措施包括留设保护煤柱,对输变电线路、通讯线路、乡间道路、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及民居建筑物等进行维修养护,持续进行岩移观测,进行土地复垦,实施生态跟踪监测。 (2)环境空气:本次新增的副立井场地内不建设提煤、储煤及煤炭转运等工程。各工业场地采暖季均由**市市政供暖,非采暖季采用空气源热泵及电供热。
(3)地表水:井下排水经排水泵排至南风井****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地面及井下生产用水,富余****人民政府统一修建的管网回用至**华****公司、****煤厂等企业。回用后多余部分排至汭河(石堡子河)。 (4)地下水: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加强地下水跟踪监测,及时进行生态恢复等措施。 (5)声环境:合理布局,优先采用高效低噪产品,在厂界四周设置防护林带;维护场外道路,对来往车辆采取措施限制车速;对于运煤道路减少汽车鸣笛。 (6)固体废物:煤矸石由**市交通****公司统一拉运。煤泥压滤后掺入末煤外销。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土壤环境:采取源头控制、分区布防和跟踪监测等保护措施。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了网上公示和登报。2025年4月5****集团****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形成后,2025年6月4****集团****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的公示,于2025年6月4日和6月9日在《**科技报》同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2025年6月5日在副立井工业场地周边居民点公告栏现场张贴,在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公众反对意见或建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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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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