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投审〔2026〕33号
******局:
《******局关于申请**市百合镇百合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立项的函》(江自然资函[2026]74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批复如下:
一、根据《******局关于“十五五”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资金支持部分)立项的请示市府办文件处理意见》(办文编号五科ZY250655),同意实施**市百合镇百合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市百合镇。对百合镇百合河流域进行生态修复治理,通过河道清淤疏浚、岸坡整治等建设,保持两岸水土,稳固河岸。通过修筑河道生态护岸、打造生态河床、**生态湿地等建设,提高河道系统形态多样性及生物多样性,增加水体自净化能力,修复面积10.06公顷。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696.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83.91万元,勘察费87.89万元,设计费74.91万元,监理费58.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6.58万元,预备费245.14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6-2028年。
五、项目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六、建设方式:采用代建制,经市政府****门市****集团有限公司。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我局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局主体责任,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做好预算资金绩效、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等工作,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如需调整或发现异常,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政府要积极配合并参与项目建设,落实属地责任,做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协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十二、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6年7月31日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市百合镇百合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 | 委托 | 公开 | 邀请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26年7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