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6〕319号)要求,为着力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促进粮食单产提升,我区建立了“揭榜挂帅”、协同推广等服务机制,并发布2026年粮食单产提升“揭榜挂帅”项目1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内容
(一)榜单名称:大豆高产品种及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
(二)实施内容:
针对**区大豆种植区存在高产大豆品种不足、单产水平不高、栽培技术不配套等问题,整合省内创新**和优势力量组建团队,开展高产优质抗病大豆新品种试验,集成增密抗逆丰产栽培技术,建立大豆高产示范片,通过良种良法配套集成示范及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等,提高**区大豆单产水平。
(三)考核指标:
1.试验示范高产优质抗病大豆品种1-2个;
2.集成配套高产高效技术模式1套;
3.建设高产示范片1个,竖立示范标牌,示范面积不少于50亩,核心示范区单产250公斤/亩以上;
4.现场观摩培训1-2次,培训人数不少于50人。
(四)完成时限:2026年12月以前。
(五)项目资金:10万元,验收通过以后一次性补助给揭榜单位。
(六)知识产权归属:归发榜方与揭榜方共同所有。
二、揭榜指南
(一)揭榜单位要求
1.揭榜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牵头揭榜;科研院所、高校牵头的,应联合**区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揭榜。联合揭榜应签订揭榜**协议(加盖公章),在协议中明确各方任务、经费及知识产权分配权益。
2.揭榜单位在项目相关领域有较强的科研实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科研队伍,有能力完成项目任务;
3.揭榜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换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4.揭榜单位应对揭榜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是揭榜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技术成果和组织管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揭榜流程
(一)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自愿申报,按要求填写“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应****农业农村局****中心;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标书代写
(二)专家评审。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2份,主要包括:
(一)《“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
(二)揭榜单位相关生产、科研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知识产权证书、相关获奖证书、技术标准,实验室、试验设备、试验田图片等;
(三)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职称证明等复印件,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全职工作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相关学术著作、论文等首页;科研奖励证书;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学术组织、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及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证明材料;成果开发、转化、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四)如有联合揭榜单位的,还需提供参与揭榜单位的**协议。
联系人:李运超 、兰金; 联系 电话: 139****6935。
附件:《“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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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7 月31 日
附件
“揭榜挂帅 ”项目揭榜申报表
| 牵头揭榜单位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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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职称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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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揭榜单位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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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职称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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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榜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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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地点 |
地点具体到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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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榜指标 |
明确要预期达到的考核指标,不低于发布榜单的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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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内容 |
包含实施规模、工作方法、技术措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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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头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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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头揭榜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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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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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揭榜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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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局意见 |
签字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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