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地下燃气管网及附属设施升级完善二标段施工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县地下燃气管网及附属设施升级完善二标段施工项目 | |||||||
| 标段编号 | WH230SZ26SG0411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中心5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科长136****9815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开发区紫云英人才产业园212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邓飞、刘守浩 187****6695、182****0558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7月31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1)资质 |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0080.36 | |||||||
| 项目负责人 | 王美龙 | |||||||
| 证书编号:湘137********01606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工期(天) | 110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联合体成员方:****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1)资质 |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1088.88 | |||||||
| 项目负责人 | 杨二磊 | |||||||
| 证书编号:皖141********04065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工期(天) | 110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1)资质 |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1710.02 | |||||||
| 项目负责人 | 单岩 | |||||||
| 证书编号:豫145********06520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工期(天) | 110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德生****公司:综合工日单价低于相关规定,详细评审不通过;******公司:综合工日单价低于相关规定,详细评审不通过。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①基准价:****4172.64元。 ②抽取的系数:α:0.71;β1:0.55 ③其他详见附件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