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昌桥乡2026年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以工代赈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牵头人)、
**昌桥泉水****公司(联合体成员)
供应商地址:**省**市****镇泉水路西侧东升苑商业1号楼19-23号门面、**省**市**昌桥镇泉水村村部
成交金额:伍佰玖拾捌万元整(****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伍佰玖拾捌万元整(****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昌桥乡2026年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以工代赈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昌桥镇,主要内容为水塘清淤、渠道清淤清杂、**挡墙护岸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倪黎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皖234********94640)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为家、杨英武、朱耀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包干收取;
2、金额:7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昌桥镇街道、****镇财富鑫城A8栋102室,联系电话:185****3577、152****255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昌桥镇街道
联系方式:185****3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镇财富鑫城A8栋102室
联系方式:152****2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金工
电话:185****3577、152****2556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