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西咸新区沣西** KJ-XX(FX)-38-12-01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7-31 16:45 至 2026-08-15 16:45 | |||
| 行政区划 | **省-西咸新区-沣西** | 地块面积(m2) | 70257.09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0701) | 地块详细地址 | 沣西**韩非东路以西、尚仁路以东、开元路以北、雅韵路以南 | |||
| 经度 | 108.739940 | 纬度 | 34.28678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6-20 至 2026-07-24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周琪 | 单位联系电话 | 186****8556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郝涛涛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7****5834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史艳科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9****5333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西咸新区沣西**尚业路总部经济园8号楼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地块为西咸新区沣西**KJ-XX(FX)-38-12-01地块(地块编码:****),位于沣西**韩非东路以西、尚仁路以东、开元路以北、雅韵路以南,调查面积为70257.09m2(折合105.386亩)。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08.73994°,N34.28678°。 调查地块原为吴家庄耕地(0102水浇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01农村道路)。根据《西咸新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沣西范围)土地利用规划》(2020-2035),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居住用地(07)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 现场踏勘时,地块内的现状污染分析如下: 农用地:调查地块作为农用地使用期间主要种植玉米、小麦、蔬菜,设有蔬菜大棚,采用井水灌溉,井深约30m,不存在污水灌溉,地块内及周边农作物生长正常,农业活动对调查地块基本无影响。 马吴小学和散户:根据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怡****公司****小学和散户用地,2012****小学扩建,2019****小学拆除,马吴小学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清运处理,散户为马家庄村民自建房。马吴小学和散户存续期间基本不会对调查地块内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驾校):调查地块内西北侧2011年**楼板厂,2012年开始生产,2017年关停。楼板厂生产期间主要以钢筋、水泥、石子、沙子为原辅料,生产过程中未使用脱模剂,通过洒水进行自然养护。生产废气主要是原料混合搅拌产生粉尘颗粒物,固体废物主要是原料包装,废水主要是清洗泥浆水和养护用水。根据访谈可知,在生产过程中主要通过洒水、定期清扫抑制粉尘产生,产生固体废物进行回收、出售,生产区内未设置沉淀池,清洗泥浆水直接回用于生产,养护区域地面均已硬化,养护水不会直接渗入土壤。楼板生产时间较短,生产过程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且生产区内均已硬化,对地块产生的影响较小。楼板厂关停后,****村委会搬迁到该区域,建设了景观池、办公区等,2019****村委会搬迁,该区域闲置。2021年依托楼****驾校****驾校),现驾校已闲置。根据人员访谈,驾校运营期间仅涉及驾驶培训,并未涉及车辆维修活动,且驾驶培训区域均已硬化。综上,调查地块内历史****驾校基本不会对调查地块内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怡****公司:根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内北侧历史上存在厂房,厂房建成于2008年,一直闲置,2013年租赁给**怡****公司用于保健品生产及销售。产品为沙棘果片、大豆肽粉。企业生产内容较为简单,仅对沙棘果片、大豆肽粉进行分装、称量、包装(包装过程使用热塑机)。每件产品有24小盒,沙棘果片年销售量80—100件,大豆肽粉年销售量100—200件。由于经营不善,企业于2017年关停,厂房闲置。企业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污水处理设施,固废主要来自包装材料;生产废气主要为大豆肽粉打包过程中产生的微量粉尘及热塑机使用过程中薄膜高温轻微挥发非甲烷总烃,通过无组织排放,不含苯系物等特征毒害组分,挥发物易消散,废气产生量较小,且地面进行水泥硬化,生产期间无异味。厂房闲置期间,有周边居民在厂房内散养山羊,规模较小,仅五六只,另外,院内东侧区域堆有少量的废旧家具及木板,经现场踏勘,其中并不散发异味,无异常物质混入其中,且厂区闲置期间,地面硬化层并未拆除。故企业及山羊养殖活动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项目组于2026年6月20日~2026年7月16日对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 (1)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 (2)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固体废物堆放、填埋,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漏、倾倒或填埋); (3)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 (4)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 (5)调查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楼板厂、**怡****公司的使用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养殖场、楼板厂经过分析对地块的环境影响较小,因此该地块土壤环境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