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优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黎川县合成革后段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审批
江西-抚州-黎川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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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 《******县合成革后段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gonghanyu 发表于 2026-07-31 16:25

《******县合成革后段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拟在江****工业园区平高七路家具产业园C1建设******县合成革后段生产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2018年第4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时间截止到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县合成革后段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项目投资:13000万元;

(5)建设地点:江****工业园区平高七路家具产业园C1;

(6)项目概况:1.规模:形成年产约800万米合成革后段生产的规模。2.该项目租赁厂房及配套用房等总面积约9921.55平方米;3.设备;购置安装14条干法生产线;13条DMF回收塔;9条直涂生产线;12台表面处理机;12台压建设内容及规模花机;8台真空吸花机;10台磨皮机;16台配料房搅拌机;15套打样室设备;12台抛光机:12台揉纹机;6台空压机:6台冷却机等相关生产设备;4.工艺流程:改色→处理→压花→印刷→揉纹→成检;5.能耗:年耗电300万千瓦;能耗水5吨;蒸汽4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郑总 联系电话:159****528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青****公司

联系人:龚工 电话:159****3972

邮箱:****@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配套文件也予以公告,与该办法一并施行。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

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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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07月3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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