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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我单位发布“**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三标段”招标文件提出的答疑回复,具体如下:
一、答疑回复:
疑问1:招标文件关于业绩要求近5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工程合同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竣工已验收的水利工程(包括并不限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土地整治或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或旱地改水田项目或农田水利或农业综合开发或土地治理或千亿斤粮食增产项目等)监理业绩。请问完工验收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1:投标人业绩及总监业绩现调整为:近5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工程合同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完工(或竣工)已验收的水利工程监理项目(包括并不限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土地整治或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或旱地改水田项目或农田水利或农业综合开发或土地治理或千亿斤粮食增产项目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5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单位及个人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同时提供①**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②合同协议书、③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若合同协议书、验收鉴定书(报告)不能体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可补充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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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