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12MA2GT0L4XC | 建设单位法人:刘波 |
| 龙双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 |
| ****港梅山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昆亭至塘溪段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省**市**区 |
| 经度:121.923670,121.725280 纬度: 29.788850,29.681890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09-26 |
| 甬环建〔2016〕1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71146 |
| 2062.01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12MA2GT0L4X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仁****公司 |
| ****0212MA281EUY0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3MA2KNHG10B | 竣工时间:2025-06-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net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主线路线总长24.378km,其中**境内长约8.412km,**境内长15.966km。其中特大桥15753.5m/6座,大桥1569m/5座,隧道4678.5m/4座。全线互通4处,匝道收费站2处,临时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1处,隧道救援站1处。瞻岐互通连接线设大桥428m/1座,小桥68m/2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全长24.15km。本项目**境内长约8.538km,**段路线长约15.612km。瞻岐互通出口设置连接线连接沿海中线,路线长约1.514km。 |
| 优化线路,全长略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按环评实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为减少交通噪声的影响,高架路段的护栏、匝道的护栏须采用实心墙护栏。对沿线有住宅小区等环境噪声敏感点的路段,须根据环评报告书的要求采用SMA低噪声沥青路面、安装有效高度不低于3米的高架隔声屏障及匝道隔声屏障等隔声减噪措施;在条件许可的区域实施坡地绿化,并加密种植高大乔木和灌木。对道路采取隔声措施后仍超标的居民住宅,改装或加装隔声窗,确保其室内噪声达标。 (二)加强工程施工期环保工作,施工期严格按照《**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甬政办发[2010]238号)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筹划施工组织,施工场地应提前建设不低于2米的遮挡围墙,在工程施工中运输料石、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须覆盖篷布,临时堆放的土石方、料场及临时道路等必要时应洒水。 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应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排放,堆泥干化后外运填埋。施工场地、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污水应收集后运至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三)施工中要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严禁乱开乱挖,防止水土流失,并做好弃渣的合理处置工作和生态恢复工作。施工结束后沿线的废弃物,特别是废沥青、化学物品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并按《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施工噪声申报和公告制度,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夜间施工。 三、工程建设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必须落实环境监测和环保管理制度,强化建设期和运行期的污染控制工作和环保设施的养护,及时处理施工作业、公路运行中出现的扰民事件,采取相应措施,缓解矛盾。随着车流量的增加,如发现沿线保护目标出现噪声超标现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 营运期附属设施生活污水近期应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放,远期纳入市****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四、做好工程两侧的规划控制,控制线内不****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以减少交通噪声的影响。 五、加强项目运营期环保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加强危险品车辆管理,建立长效管理体制,在跨越大嵩江的桥面两侧设置排水管,并设置事故集水池,防护栏进行特殊加固,加大防撞等级,制定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以确保沿线水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按环评实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 按环评建设 | 管理用房生****处理厂纳管标准。 | |
| 1 | 化粪池 | 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 按环评建设 | 管理用房生****处理厂纳管标准。 |
| 1 | 隔声屏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4a类 | 球北村段布设位置为景观桥护栏,且该段为地面道路段,无法设置声屏障。建****村委会签订相关协议。本项目已预留了资金,后期根据营运期跟踪监测情况实施。除球北村段外,各敏感目标均已布设 | 达标 | |
| 1 | 隔声屏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4a类 | 球北村段布设位置为景观桥护栏,且该段为地面道路段,无法设置声屏障。建****村委会签订相关协议。本项目已预留了资金,后期根据营运期跟踪监测情况实施。除球北村段外,各敏感目标均已布设 | 达标 |
| 1 | 施工期:1)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进行;2)用地范围耕植土实施单独清理和堆存,后期用于复耕复种;3)工程植被绿化应使水保、绿化、美化、环保有机结合为一体;4)施工区生活垃圾和其它施工废弃物严禁随意抛弃,加强料场、临时堆土场防护,加强施工物料管理和施工三废处置;5)施工人员严禁捕猎野生动物。运营期:1)加强营运期管理,保证各项工程设施完好和确保安全生产;2)强化公路沿线的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沿线的固体废弃物按路段承包,定期清理。 | 已按环评实施 | |
| 1 | 施工期:1)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进行;2)用地范围耕植土实施单独清理和堆存,后期用于复耕复种;3)工程植被绿化应使水保、绿化、美化、环保有机结合为一体;4)施工区生活垃圾和其它施工废弃物严禁随意抛弃,加强料场、临时堆土场防护,加强施工物料管理和施工三废处置;5)施工人员严禁捕猎野生动物。运营期:1)加强营运期管理,保证各项工程设施完好和确保安全生产;2)强化公路沿线的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沿线的固体废弃物按路段承包,定期清理。 | 已按环评实施 |
| 1 | 加强项目运营期环保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加强危险品车辆管理,建立长效管理体制,在跨越大嵩江的桥面两侧设置排水管,并设置事故集水池,防护栏进行特殊加固,加大防撞等级,制定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以确保沿线水环境安全。 | 已落实。工程在跨越大嵩江的桥面两侧设置排水管,并设置事故集水池(K20+745、K21+140、K21+610、K21+770、LK0+815、LK1+250处)。对沿线防护栏进行了特殊加固,加大防撞等级,并已制定风险应急计划。 | |
| 1 | 加强项目运营期环保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加强危险品车辆管理,建立长效管理体制,在跨越大嵩江的桥面两侧设置排水管,并设置事故集水池,防护栏进行特殊加固,加大防撞等级,制定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以确保沿线水环境安全。 | 已落实。工程在跨越大嵩江的桥面两侧设置排水管,并设置事故集水池(K20+745、K21+140、K21+610、K21+770、LK0+815、LK1+250处)。对沿线防护栏进行了特殊加固,加大防撞等级,并已制定风险应急计划。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1)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进行;2)用地范围耕植土实施单独清理和堆存,后期用于复耕复种;3)工程植被绿化应使水保、绿化、美化、环保有机结合为一体;4)施工区生活垃圾和其它施工废弃物严禁随意抛弃,加强料场、临时堆土场防护,加强施工物料管理和施工三废处置;5)施工人员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用地范围内耕植土已用于复耕复种。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