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6年7月31日-8月2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5035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大路6665****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 ****线缆桥架建设项目 | ****园区长白公路3.5公里处 | **** | **省****公司 | 本****园区长白公路3.5公里处,年产线缆桥架500000件、配电箱500个、防坠落装置100000件、金属制品100000件;年喷塑处理线缆桥架500000件;配电箱、金属制品根据订单要求进行喷塑。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共同排入防渗储池,定期清****处理厂。 (2)废气 ①焊接烟尘、打磨粉尘 共同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3m高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 ②喷塑废气 经“集气罩收集+二级回收装置(大旋风回收系统)”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23m高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 ③固化热源由天然气燃烧机提供,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3m高2#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及速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 ④食堂油烟 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 2001)中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4a 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焊渣、废边角料、焊接和打磨布袋除尘器的粉尘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喷塑二级回收装置的塑粉回用于生产;餐厨垃圾、废油脂由能签订餐厨垃圾协议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液压油等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