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
| 标的名称 |
****《实验教学与仪器》杂志发行权授权使用、广告等经营业务**商招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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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 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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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1)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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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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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况 |
委托方负责《实验教学与仪器》杂志的编辑、出版、印刷,并提供杂志成品。授权**方负责杂志的发行、广告等经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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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类别 |
杂志发行权授权使用、广告等经营业务**商招选 |
发行权授权使用、广告等经营业务期限 |
3年(2027.1.1-2029.****.31)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两年。(2030.1.1-20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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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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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用报价 底价 |
938,5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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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价(元/年) |
938,500.00 |
账面净值(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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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5月31日 |
评估机构 |
**恒基房地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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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方情况 |
委托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886033Q 注册地:**市**区赤岭路45号 开办资金(万元):258960.5 法定代表人:蒋昌波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名称:****校务会议纪要 批准文号:(2026)第5次 批准日期:2026年6月16日 批准文件类型:校务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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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方承诺 |
1、本次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无形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无形资产授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项目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无形资产授权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情况,若成交后发生移交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6、本次竞价按照动态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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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方决策文件 |
党委会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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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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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告知 |
1.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湘恒基评报字【2026】第102号,评估报告置于**联交所备查。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及基本情况仅作参考,请意向**方亲自了解应用,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了解标的的材料和实际情况、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联交所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3.在意向**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实验教学与仪器》年发行数超过2万份(全年12期为一份)后,**方将超过2万份部分的印刷费金额返还委托方作为杂志发展基金留存,以用于杂志的高质量发展。 5.**方与他人签订广告经营协议之前须报委托方审核,且协议签订后须报委托方备案,广告内容及刊登方案等须征得委托方同意,否则委托方有权拒绝在杂志刊登该广告等信息。 6.**费用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方须保证每月28日前支付完每月**费。 7.**方每年年底需将各发行站及用户联系方式等客户数据提交给委托方保持备案;委托方在**期(**协议结束前的半年内除外)内,不得将客户数据信息交予第三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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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 资格条件 |
1.**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 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期内《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近三年无新闻出版、市场监管重大行政处罚,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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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方式 |
按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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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业务**协议》签订日起10个工作日内,委托方提交资料给**方,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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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标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平台(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入**联交所下述指定账户(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方在标的资产进行报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底价报价(其他意向**方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交易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方(最高报价者即为**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业务**协议》。 7、**方在签订《业务**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月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按系统提示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 8、如**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业务**协议》等),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支付给委托方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业务**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委托方提交资料给**方,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 2、本次**费价格为不含税价,委托方可开具发票。成交后的最终价格须按资产类型的税率增加相应的税额,税费由**方承担。 3、标的所需其他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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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即意向**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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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137****5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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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年8月3日09:00至2026年8月14日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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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意向**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方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未失信证明(**方须自行提供网站截图,详见**方资格条件第3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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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100000元 2、处置方式: ①意向**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首月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方应支付的首月成交价款,首月成交价款由**联交所直接****银行账户(无需**方另行向**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意向**方被确定为**方后,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业务**协议》等),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确定为**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联交所按照**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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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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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年8月3日9:00至2026年8月17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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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成交金额的3.2%(**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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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报名联系人 |
何女士 188****2713(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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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
彭女士 159****9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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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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