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单位《关****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等材料收悉。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
为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群众身边的场地设施布局建设,****体育场地设施的可及性与便利性,同****健身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中心建设项目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省新**城崀山大道与**路交叉口南侧(具体以选址为准)。
4.建设性质:**。
5.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1377.17㎡,基地面积56415.99㎡。总建筑面积5441.16㎡,其中:****中心5123.25㎡(包括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室、体能训练室等);垃圾站49.00㎡;公厕48.91㎡;一体化消防泵房220.00㎡。
配套建设室外球场3650.00㎡(含篮球场3片、网球场2片、羽毛球场1片);田径场16232.12㎡(含跑道及足球场);****广场3650.00㎡;停车位144个,充电桩车位45个,并同步完善室外道路、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
6.建设工期:24个月(2027年3月—2029年2月)。
7.本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政府有关代建制的规定实施。
三、投资匡算与资金来源
1.项目估算总投资:5662.05万元。
2.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资金、财政配套资金。(具体以可研批复为准)。
四、有关工作要求
1.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可行性研究,落实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资金筹措、节能、环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手续,按程序报批。
2.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严控投资规模与建设标准。
3.加强工程质量、安全与进度管理,按期建成投用,发挥效益。
4.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
特此批复。
现将建议书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至8月6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此建议书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改革局,联系人:张明,邮箱:****@qq.com。
****改革局
2026 年7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