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规划,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规划实施能够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将《**省矿产**“十五五”规划》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第一次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省矿产**“十五五”规划
2.规划范围:**省所辖行政区域范围
3.规划期限:规划期为2026—2030年,展望期到2035年
4.规划目标:到2030年,力争实现**储量稳步增长,**供应和储备能力持续增强,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矿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展望2035年,我省战略性矿产保障更加坚实稳固,矿产**管理制度更趋完善,矿业高质量发展取得决定性进展,现代化矿业强省迈出新步伐。
5.总体内容:优化矿产**保障布局、强化基础地质调查、深入推进找矿增储、促进矿产**稳产上产、推进矿业绿色发展、发展矿业新质生产力、深化矿产**管理改革等。
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前期调研: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对重点规划区块进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以及收集整理与**省矿产**有关的资料。
2.报告编写:主要章节包括总则、“十四五”矿产**规划实施情况回顾、规划概述、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回顾性评价、规划协调性分析、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要求、公众参与、评价结论等。
3.公众意见征询:环评期间,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问卷调查方式向区域内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规划实施的意见或建议;报告书初稿完成后,由规划编制单位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环评结论及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再一次征询公众意见,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地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三、规划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名称:******厅
地址:**省**市**路619号
联系人:洪渝鑫 联系电话:0551-****3281
四、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牵头单位名称:****勘查局327地质队
地址:**省**市**区长江东路115号(230011)
联系人:高旭 联系电话:188****8910
电子邮箱:****@qq.com
配合单位名称:******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市锦绣大道3399号(**省地质资料馆内)
五、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关于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该规划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供规划编制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决策参考。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