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北辛安棚户区改造项目 1608-672地块污染土挖运及处理工程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修复方案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6-07-31 17:12 至 2026-08-30 17:12 | |||||||||||||||||
| 行政区划 | **市-市辖区-**区 | 地块面积(m2) | 7847.76 | |||||||||||||||||
| 工业活动历史 | -50年代 | 活动历史 | 耕地 | |||||||||||||||||
| 50年代-2016 年 | 活动历史 | 建设用地 北辛安村 | ||||||||||||||||||
| 2016 年~2017 年 | 活动历史 | 建设用地 | ||||||||||||||||||
| 2017 年~2018 年 | 活动历史 | 建设用地 构筑物陆续拆除 | ||||||||||||||||||
| 2018 年~2025 年 | 活动历史 | 建设用地 | ||||||||||||||||||
| 2025 年~2026 年 | 活动历史 | 建设用地 教育用地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根据《****区SS00-1610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22年—2035年)》及《**区SS00-1610-0003、SS00-1610-0004项目地块规划综合实施方案》文件资料,**区SS00-1610-0003****小学合校用地,本项目地块处于该规划范围西北侧,对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建设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西部,**区中部,**街道北部,具体位于**市**区北岔街与北辛安中路交叉口北160米处 | |||||||||||||||||
| 经度 | 116.163849 | 纬度 | 39.918594 | |||||||||||||||||
| 报告编制信息 | 风险管控方案编制完成时间 | 2026-07-16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金隅红树林****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康大平 | 单位联系电话 | 187****5483 | ||||||||||||||||
| 治理修复措施起止时间 | 2026-08-03 至 2026-08-22 | |||||||||||||||||||
| 污染地块修复内容 | 土壤 | 地块修复面积(m2) | 4777.00 | |||||||||||||||||
| 预计修复土壤面积(m2) | 4777.00 | 预计修复土壤方量(m3) | 7166.00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康大平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7****5483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唐超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8****8269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石景****中心A栋15层 | |||||||||||||||||||
| 报告主要结论 | 修复模式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 水泥窑协同处置方案在场地修复技术的可实施性、政府部门配合程度及公众可接受程度、经济性等方面均具有明显优势;同时,业主要求将污染土彻底消除,并且不留在场地内,综合平衡考虑修复时间、修复成本、场地利用等各种因素条件,满足业主方对修复工期及修复后土壤去向的要求因此,综合考虑确定本项目的污染土壤处置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方案”。 修复技术路线 修复工程量及修复费用 经测算,本地块土壤需修复土方量约为7166m3,最大修复深度1.5m。污染面积、深度及污染方量见下表。 污染土壤修复工程量
修复费用约730万 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位于**市,****学校和居民区多个敏感点,因此需做好二次污染防治,主要包括土壤、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的二次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二次污染来源及影响分析 一、土壤二次污染来源及影响 施工过程产生的土壤二次污染主要为渣土车在场内运输过程中的遗撒以及剥离的表层土回填后存放区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问题。 二、大气污染来源及影响 (1)扬尘 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主要为污染土壤转运过程中的道路扬尘以及修复后土壤回填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其中施工现场运输车辆行驶产生扬尘约占扬尘总量的60%。此外,污染土壤场内运输过程若不苫盖或苫盖不严也可能产生扬尘,影响场地内环境空气质量和现场施工人员身体健康。 (2) 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由于其这一特点,加之施工场地开阔,在空气环境中经一定距离的自然扩散稀释及沉降后,对项目区的空气质量的影响很小。 三、水污染来源及影响 1)洗车废水 施工过程中,污染土壤修复需要进行污染土壤运输,运输车辆进出场需冲洗车轮,其它施工设备的清洁过程也会产生污水,若处理不当可能影响场地环境和现场管理、施工人员生活质量。 2)基坑降水 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降雨,在发生降雨时,及时倒排并收集基坑内降水,统一收集至现场固定的雨水收集池中。 四、噪声污染来源及影响 施工过程中噪声产生源主要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项目场地周边有多个小区,噪声超标可能影响居民生活质量。 五、固体废弃物来源及分析 污染土壤修复的实施过程是将污染土壤无害化的过程,除了需修复的污染土壤外,土壤修复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过程材料的包装袋和员工的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修复施工进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临建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办公废物与生活垃圾等。 2 土壤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中“6.1.4土壤修复二次污染区域布点”要求“土壤修复效果评估范围应包括修复过程中的潜在二次污染区域”。 本项目需要对场地内运输车辆临时道路进行取样检测,按照该标准所规定的取样规则,对场区临时道路间隔40米进行取样,并在道路两侧也分别进行取样。取样时,道路及道路两侧按照要求取去除杂质的表层土壤,约30厘米左右深度。 如通过取样检测,确认场内临时道路存在污染后,进一步确认二次污染区域的污染深度及污染范围,对存在超标的边界点位向外扩展10米,并对所有超标点位向下扩展1米分别进行清挖。 3 水环境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场地污染土壤开挖过程中,必须对基坑降水及洗车池废水进行收集检测,必须防止污染土壤受到雨水冲刷,同时对地表径流及基坑积水进行有效收集与控制,具体如下: ①****气象局天气预报,提前做好施工进展安排。本项目开挖运输施工周期短,施工集中在夏季,根据历年天气情况,**雨水较多,施工时尽量选择无雨天气进行施工,防止雨水冲刷污染区。 ②根据污染土壤开挖进展,在清挖基坑边界区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对开挖基坑积水及雨水进行收集。 ③对洗车池及基坑里面的废水及时进行检测,检测指标及频次见5.5.2,根据检测结果,超过《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如果水量较少时,则喷洒在污染土表面,运输至水泥厂进行焚烧处置,如水量较大时,则直接用罐车****公司进行处置;不超标则继续循环使用。 4 大气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1)土壤清挖、运输过程 针对污染土壤清挖、运输过程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环节,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采用分区清挖的方式清理污染土壤,控制污染场地的开挖面积,减少污染土壤的暴露面; ②采用满足国家III 阶段排放标准(GB17691-2005)要求的施工机械,防止施工机械产生尾气污染大气环境; ③采用加装封闭设施的车辆运输污染土壤,防止气体污染物挥发造成空气污染。 (2)土壤暂存过程 污染土壤暂存于封闭大棚内,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封闭大棚安装有活性炭尾气净化装置系统,预处理及储存过程中收集的废气经过尾气处理装置后能够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有效的避免了二次环境污染问题。 ②采用满足国家III 阶段排放标准(GB17691-2005)要求的施工机械,防止施工机械产生尾气污染大气环境。 ③定期对大棚密闭情况进行检查。 (3)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①清挖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止粉尘。 ②加强清挖碴土堆放、处置场地的管理,要定期喷水、适当覆盖;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 ③运土及修复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运输车辆加蓬盖,且离开装、卸场地前应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 ④场内运输道路在运输开始前和结束后清扫并适当洒水,保证现场干净,不起灰、无扬尘。必要时增加洒水次数。 ⑤若出现尘霾、大风天气,则减少或避免筛分、混合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并及时对作业面和暴露污染土进行适当覆盖,减少扬尘及二次污染。 (4)无组织排放监测 针对污染土壤清挖清理现场的大气污染敏感目标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大气污染可能对周边人群健康造成影响,因此大气污染的敏感目标包括了污染土壤清挖清理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现场的周边居民点等。针对以上敏感目标制定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方案和大气环境质量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和控制措施执行。若遇到施工现场及周边的大气监测指标超标现象,及时采取以上所列的粉尘控制措施,防止无组织排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5 噪声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污染土修复过程中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噪音,施工过程中控制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文明施工,并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周围居民的协调、解释工作; (2)要求工地合理安排施工工期,确需进入夜间施工的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3)工地应加强现场管理,尽量减少因人为原因引起的噪声污染; (4)运输车辆进出口应尽量避开居民敏感点、且应慢速行车,严禁鸣喇叭; (5)尽量选用低噪音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 (6)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保证机械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 (7)物料进场装卸过程中必须做到轻卸、轻放,严禁野蛮施工; (8)施工现场应设置隔音装置,减少噪声污染。 6 固体废弃物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修复施工进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临建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办公废物与生活垃圾等。针对以上相关废物产生情况,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存放一般固废储存区,设置安全防范措施且有醒目标志。 (2)修复过程中产生的水处理污泥与污染土壤一同进行焚烧处理。 (3)设专职人员负责垃圾收集,生活垃圾及办公过程垃圾由环卫收集处置。 (4)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应回收利用,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废弃物产生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