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小区(776套)
项目位于**区兴梧路23号,小区周边购物、教育、医疗设施完善。户型建筑面积约76-109平方米,包含二室一厅一卫、三室一厅一卫、三室一厅两卫。房屋为毛坯现房交付。房屋销售均价约2326元/平方米。
(二)**小区(74套)
项目位于**区大旺路82号,小区周边购物、教育、医疗设施完善。户型建筑面积约62-105平方米,包含二室一厅一卫、三室一厅一卫、三室一厅两卫。房屋为毛坯现房交付。房屋销售均价约3288元/平方米。
二、申请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房源售完止。此前已通过申请审核的家庭,其申请信息继续有效,无需重复办理。
三、申请条件
申请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以家庭(夫妻及子女)为单位申购,年满18周岁以下的家庭成员应当计入家庭人口,不影响其成年后享受保障性住房申购政策;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家庭成员可计入家庭人口,也可作为单户家庭独立进行申购,计入家庭人口的,视为已享受保障性住房。申购家庭应选取1人作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一)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或者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未按规定腾退的;
(二)已购买本市区范围内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
(三)已申请本市市区范围内直管公房、人才公寓或者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未承诺在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时自愿退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申请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方式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由主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状况证件,前往**区兴梧路23****中心提交购房申请。
五、配售程序
配售程序按照配售公告、购房申请、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签订合同、房屋交付等环节进行。
六、咨询电话:0774-****258,预约看房:150****5557、130****5070、188****5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