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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局** ****税务局关于确定**自治区注册 ****协会等十三户非营利组织 免税资格的通知
内财税〔2026〕784号
****财政局,**市、****财政局,****总局****税务局,**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以及《财政部 ****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协会等13户非营利组织具备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6-2030年(指税款所属期)。
****机关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后续管理,正确区分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并按规定分别处理。如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再符合免税条件或出现应取消免税资格情形的,****财政厅、****税务局复核或取消其免税资格。
2026年度第一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名单
**** ****总局****税务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