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集中供热工程(第二期)施工
中标结果公告
****受****、****公司委托,****中心**集中供热工程(第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6年7月30日15时00分在**市市民之家四****交易中心定标室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心**集中供热工程(第二期)施工
2.项目编号:****
3.资金来源:财****政府专项债券
4.投资金额:****4716.10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标企业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的,在工程结算时提供 9%的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中标企业提供 3%或者1%的增值税发票。**市以外中标企业在结算工程款时,提供在我县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完税凭证。税率随国家最新财税政策调整执行。)
5.建设地点:**中心**。
6.建设规模:涉及漓江路(文明路-水厂路)、**路(滑州大道-北环路)、教育路(**路-滑台高中)、卫河路(大功**路-贸易路)等道路的市政热水主管网,供热覆盖面积约371.7万m2,建设热水管网长度约73.54Km,管径DN600-DN150。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8.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0.质保期:2个供热周期。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1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是。
13.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
定标时间:2026年7月30日15时00分
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室
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51134L
中标价:****3514.79元
项目经理:程英豪
证书编号:一级注册建造师、豫141********23830
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通过核查。
四、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五、评标专家名单: 李丽杰、王国全、孙小康、段晓明、史**、张天鹤(招标人代表)、武素兰(招标人代表)
六、公示媒介及时间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公示期:2026年8月1日-2026年8月3日。
七、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八、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九、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公司
地址:**人民路与中州大道交叉路口、**人民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东100米**。
联系人:赵昊、杨晨耀
联系电话:0372-****886、0372-****868
邮箱:****@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电厂****科技园(**)16号楼B座6层
联系人:郑春光、陈莎莎
联系电话:0371-****8490 166****7766
邮箱:****@163.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建设工****服务中心
地址:**人民路与中州大道交叉路口
联系人:李一丹
电话:0372-****726
邮箱:****@163.com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