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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31
| 项目名称 | **省**水镇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市帽儿山镇帽儿山主峰南侧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80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姜百微 |
| 联系人 | 姜百微 | 联系电话 | 182****1964 |
| 项目投资(万元) | 65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8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规划用地面积 18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10.06 万平方米。内容包括:****中心、关东大集、非遗文创、零售业态、餐饮业态、住宿业态、山特产品、手工艺展示及工坊、****酒店、山洞**、森林**、山地**、雪地**、森林音乐吧、森林酒吧、森林烤吧、**康养小院); 民族组团、国学文化园( 国学大讲堂、国学文化展馆)、会议中心、精品酒店、中医馆、博物馆群落、冰雪游乐园及附属配套设施用房。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达到85%以上措施后通过烟囱排放至大气环境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防渗化粪池措施后通过市政污****处理厂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用水采取不锈钢过滤器、毛发收集器过滤后,90%循环利用,10%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暂存至垃圾箱经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水泵、风机等设施安装减振台座、弹簧减振器或减振垫等减震措施,设置明显标志,禁止鸣笛 | ||
| 承诺:**** 姜百微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姜百微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