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江苏-泰州-兴化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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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31 16:4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7月31日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31日—8月6日(5个工作日)。

1. 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s://eia.****.cn/#/eia

2. 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照片(坐标定位),环评原件合同。

3. 另纸质报批本报告表,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word(含附件、附图相关资料),报****生态环境局系统报批。

项目名称

精密铸造智能化生产

建设地点

**市**市戴南镇创新路5-22-1号

建设单位

****.pdf

项目基本

概况

为增加企业竞争力,企业拟投资1000万元租用戴南镇创新路康通新材料产业园5-22-1号标准厂房建设“精密铸造智能化生产项目”,项目购置中频炉、射蜡机、脱蜡釜、焙烧炉、抛丸机等设备,建成后实现年产不锈钢铸件1000吨的生产规模。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厂。

大气环境:制壳、脱壳、切割打磨、抛丸喷砂废气经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P1排放,能够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熔蜡、射蜡、组树、脱蜡废气经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P2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焙烧工序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8m高排气筒P3排放,能够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标准;熔化浇注废气经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P3排放,能够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

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声环境:本项目投产后,在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措施的条件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受理日期

2026年7月31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

0523-****8188

联系地址

**市**中路19号/91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6年8月6日 反馈邮箱:****@163.com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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