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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淳开**段第TJ11标段钢筋、型钢、钢绞线、锚杆公开招标项目第2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杭淳开**段第TJ11标段钢筋、型钢、钢绞线、锚杆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2号补遗书(共1页),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将以电子文件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一、对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锚杆MG合同包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修改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公路(或铁路或市政)工程项目锚杆的供货业绩且单个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2.砂浆浆锚杆长度按4.5m配置配件。
请各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2026年08月01日16点前通过“****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招标人:****
2026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