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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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昌盛南路36号19幢B座809-810室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21.00 元/平方米/月 | 出租面积
约290平方米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8-03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8-14 |
出租标的地址
| 昌盛南路36号19幢B座8楼809-810室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钱先生|联系电话:0573-****1205(工作日9:00-11:30 14:00-17:30)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嘉****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抵押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嘉房权证禾字第****7861号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是 抵押登记信息:已抵押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基本毛坯,少量房源简装,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翁女士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3-****9247 |
| 联系地址 |
**智慧产业创新园12幢501办公室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1.00 元/平方米/月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21元/平方米/月,租赁期限3年,租期内租金不变。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自租赁期起始日起,缴纳方式按《**综合业务服务平台代收付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履行,每月中下旬扣除当月的费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聚集科创研发、战略性**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为主,准入优质法人企业、科研机构、产业运营平台及合规非营利社团组织等。仅限轻量办公研发、无污染小试检测、园区配套服务业态,不得用于仓储。严禁高噪、排污、涉危化品及限制淘汰类产业入驻。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为起始月标准租金加月标准物业费总数的三倍。 2、租金支付方式:自租赁期起始日起,缴纳方式按《**综合业务服务平台代收付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履行,每月中下旬扣除当月的费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可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自行到出租场地考察),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6、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7、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完成营业执照办理(不可以注册个体工商户),在项目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9、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0、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一个月装修免租期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业态准入标准: 一、主体资质 (一)法人主体类 (提供材料: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1.产业类企业: 制造业、软件信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战略性**产业企业、零售/批发商贸、商务产业服务、生活配套,主营业务属于国家/地方鼓励类产业目录,不属于淘汰、限制类产业。 2.研发机构类: 1****中心、****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 2)高校、科****研究院、****中心、校外研发平台; 3)第三方检验检测、计量认证、****实验室(轻污染、无危化)。 3.产业平台运营主体: 国家级/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运营企业。 (二)非营利/事业单位类 (提供材料:有效期内的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1.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科研学会,仅开展技术交流、标准研讨、产业服务; 2.公办/****事业单位、高校院系科研分支机构; 3.产业人才培训、技术转化服务型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自然人类 (提供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产业定位 (一)核心研发类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工业软件、半导体、通信、智能终端、数字创意; 2.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机器人、精密仪器、智能传感器、自动化装备研发设计; 3.生物医药/医疗器械:试剂研发、体外诊断、医疗器械设计、细胞基因基础实验(无大规模生化合成、危化量产); 4.新材料:先进金属、高分子、新能源材料、复合材料研发小试; 5.新能源/节能环保:光伏、储能、氢能、智能电网、节能装备研发; 6.空天、海洋、量子信息、合成生物等地方重点未来产业; 7.工业设计、外观结构研发、算法开发、仿真模拟、产品方案设计。 (二)轻量试验/中试类(限低噪、无污染、无危化、小批量) 1.无废水废气危废排放的样品试制、模型打样、性能测试; 2.****实验室、理化检测、可靠性验证; 3.组装类小批量样机装配(无热处理、电镀、喷涂、化工合成); 4.标准计量、无损检测、****实验室。 (三)总部与成果转化类 1.企业研发总部、****中心、全球研发分支机构(仅研发、办公、组装、小试,不设大规模生产车间); 2.****中心、产学研转化平台、产业创新联合体。 (提供材料:项目计划书) 三、信用与合规要求(全部满足方可准入) 1.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无经营异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环保黑名单、科研诚信黑名单,无环保/安全重大处罚记录; (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传“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截图需显示企业名称及查询时间) 2.项目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 (提供材料:承诺函加盖公章) 3.实验室、中试项目配套环保、消防、安全措施符合M0用房建筑设计标准; (提供材料:承诺函加盖公章) 4.****园区注册独立法人企业,服从园区产业监管、履约考核、到期退出等管理机制。 (提供材料:承诺函加盖公章)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6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产权产权在项目成交后10 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同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的组成部分。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嘉 兴产权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产权无涉。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公告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 5 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 ”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一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钱先生 |
电话 |
0573-****1205(工作日9:00-11:30 14:00-17:30)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市**区基金小镇信德园21号楼19楼1911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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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预览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出租方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docx下载预览
实地勘察证明、承诺函(租赁适用).docx下载预览
租赁合同模版.docx下载预览
项目计划书模板.docx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