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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世界遗产,行政审批 |
| 标题 | ****关于唐大明宫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大明宫遗址区****项目的复函 |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6〕1103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7-27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00:00:00 |
文物保函〔2026〕1103号
你局《关于大明宫遗址区****项目涉及唐大明宫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和世界文化遗产缓冲区的请示》(陕文物字〔2026〕5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二、请你局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进行全面考古发掘清理工作,由你局在勘探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发掘计划,报我局批准。如发现重要遗存,应研提必要的保护展示方案,并对项目方案作必要调整。
三、对项目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加强拟建项目景观视线分析,优化拟建建筑东立面设计,取消异形阳台、挑檐,大幅压减玻璃等高反光度材料面积。取消地块东侧拾翠路地库出入口,降低对大明宫遗址的干扰。补充地库设计总平面图,明确地库建设范围与遗址的位置关系,明确基坑开挖深度。合理控制项目施工强度和范围,制定文物安全监测措施和相关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四、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程序。
五、请你局**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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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