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洞沟古墓群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集安边境经济合作区医药健康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02地块的复函

审批
吉林-通化-集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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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信息分类 世界遗产,行政审批
标题 ****关于洞沟古墓群建设控制地带内****边境经济合****园区建设项目(一期)02地块的复函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26〕1073号
成文日期 2026-07-22 00:00:00 发布日期 2026-07-29 00:00:00
****关于洞沟古墓群建设控制地带内****边境经济合****园区建设项目(一期)02地块的复函 2026-07-29

文物保函〔2026〕1073号



****文物局:


你局《关于在洞沟古墓群保护规划三类建设控制地带内拟****边境经济合****园区建设项目(一期)02地块的请示》(吉文物发〔2026〕7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二、对项目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补充在原方案基础上压缩建筑规模的详细数据,对照相关规划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建筑规模、体量和高度,取消顶层局部设备间超高部分。明确项目建设期间文物本体及其周边环境监测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加强考古预留区在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防护工作,补充相关预防性保护措施和施工影响减缓措施;尽快开展考古预留区的考古发掘,明确地下遗存年代、内涵及价值,为确定该地块后续使用方向提供依据。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程序。


四、请你局**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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