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任重整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年7月21日,****法院裁定受理****(以下简称“青徕公司”)重整一案,并指****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顺利推进重整工作,****法院批准,管理人拟选任审计、评估机构进行重整财务审计和财产价值评估,现就审计、评估机构公开选任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青徕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81MA76C9CW3C,注册资本24,72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荣亚,公司注册地**回族自治区**市利民街70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公路、道路、桥梁、水利等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旅游项目投资;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旅游**开发和经营管理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选任方式及评选标准
管理人在**范围内公开招募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管理人将对报名并符合条件的机构评分择优评选,****法院同意后正式选任。
三、中介机构的申报条件
(一)成立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并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从事重整企业审计/评估工作相关业务的能力和经验,办理过重整案件的审计或评估业务,具有3年以上重整案件审计、评估经验,并附3件以上重整案件审计、评估案例证明材料。具有旅游景区、文旅项目或目审计/评估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报机构应在本项目工作方案中单独说明类似项目经验。
(三)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出从事本次中介工作的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项目所需要的专业人员,经验丰富,善于沟通、**。
(四****公司、债权人、管理人及本案办理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五)审计机构应保证固定人员全程配合管理人工作,能够同时投入3名以上注册会计师驻场服务于本项目;评估机构应保证固定人员全程配合管理人工作,能够同时投入3名以上资产评估师驻场服务于本项目。其中至少1名驻场人员应具有旅游景区、文旅项目或目的审计/评估经验。****公司重整的整个期间。参选机构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应明确对此事项予以响应。
(六)参选机构应当独立报名参选,并独立完成审计或评估工作,不得联合报名参选,****工作部分或全部交由其他机构完成。
(****人民法院发布的对外委托备选专业机构名录当中。
(八)能够积极、迅速响应管理人工作。
四、服务内容
(一)审计服务内容
****公司进行整体的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企业的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客观、全面;
2.配合管理人对申报的债权进行财务审计,对每笔债权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3.配合管理人对职工债权进行审核;
4.对债务人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进行核查,就债务人与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
5.对注册资金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抽逃出资进行审计;
6.根据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就关联企业、人员财务混同等专门事项出具专项报告,****公司进行整体的财务审计;
7.对管理人执行职务期间的资金支出进行财务专项审计;
8.****公司与政府方之间的目合同履行情况、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应收应付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
9.对第三方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10.管理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评估服务内容
1.****公司拟评估资产进行清算价值和重整价值评估,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
2.****公司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列席债权人会议,根据需求就各类报告进行解释、说明或出具补充报告;
4.按照管理人要求,就相关财产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5.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管理人要求出具补充说明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不再增加费用。
6.管理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参选要求及材料提交
(一)参选机构须提供有效的审计、评估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负责本项目的审计、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参选机构须提供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承诺、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未受行业处罚的承诺(原件)。
(三)参选机构须提供在当地高院对外委托备选专业机构名录当中的证明。
(四)包括参选机构的基本情况、机构负责人简介、机构参与重整案件业绩、本项目负责人参与重整工作的经验、本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简介、联系方式、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预计完成时间、报价函等(原件加盖公章)。
(五)审计参****公司财务资料可能存在不完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部分凭证缺失)。评估参****公司可能存在无实物财产的情况,并提供应对方案和报价调整方案。参选机构应对此事项作出明确响应,否则视为已充分知悉相关风险,并接受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告类型及相应调整费用。
(六)参选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提供电子版至管理人处,无需邮寄纸质版。待确定最终中标的机构后,中标机构补充提交纸质版一份。
六、选定方式
(一)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根据报名机构的工作方案、业绩、报价等进行比较后择优选定,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二)若仅有1家机构报名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将直接选择该机构作为中标人。
(三)报名期限届满后,无机构报名或经管理人筛选后无符合条件的机构,****法院直接摇号进行选任。
(****人民法院同意后,管理人与中标机构协商费用事宜并签订合同。
七、特别事项
(一)由于本案缺少重整费用,为保证重整工作顺利推进,报名机构一旦报名则视为同意先开展工作后收取报酬。
(二)本次选任采取一次性报价原则,为含税费价,包括差旅费、人员食宿及其他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中选后不再增补其他任何费用。
(三)中标机构应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出具报告。如中标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四)中标机构应保证派出人员全程服务,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五)必要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专项报告,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六)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协议约束力。
(七)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参选机构可就相关事项向管理人咨询、了解。
八、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机构应于2026年7月31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管理人邮箱****@qq.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律师150****4748。
地 址:****市阅海路35号银基大厦11层。
****管理人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