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一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03 09:30:00,更正为:2026-08-07 09:30:00。加急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8-03 09:30:00,更正为:2026-08-07 09:30:00。加急标书代写
一、第三章 3.2.技术要求 铥激光治疗机技术参数:3.治疗激光终端输出平均功率:≥60W;更正为:3.★治疗激光脉冲输出功率:≥55W;
二、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1.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除带★号条款(1项)为实质性条款不参与评分外,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得31分。与采购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重要参数(带▲项有12项,共24)每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普通参数(其他无任何标识条款有14项,共7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 更正为:除带★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参与评分外,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得28.5分。与采购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重要参数(带▲项有11项,共22)每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普通参数(其他无任何标识条款有13项,共6.5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31日
1.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科室:****政府****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926,联系地址:****政府新区清源北路117号820室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参与供应商:****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名称:****
地址:**市**区安贞路99号
联系方式:0817-****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耀目路二段151号
联系方式:0817-****1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1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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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