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6年 7月31日-2026年8月4日。
电话:0379-****5608 传真:0379-****1340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搅拌站 | **省**市**车村镇孙店村辛庄村 | **** | ****公司 | 该项目位于**市**车村镇孙店村辛庄村,租赁现有场地进行建设,建成后全厂年产商品混凝土20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防尘措施,做好施工场地围挡防护;落实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机械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全部依托周边的社会卫生服务设施进行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废****填埋场处置;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避免对环境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1)生产车间及原料库均密闭,并合理布置干雾抑尘装置,定时开启;(2)粉料筒仓排空粉尘收集后经各自配备的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共同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搅拌粉尘收集后经1套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3)车轮及时冲洗、汽车加盖篷布、卸料点设置喷雾装置;(4)各环节物料转运皮带密闭。颗粒物排放浓度要满足《**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要求和《**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十二、****搅拌站行业(适用范围:****搅拌站、****搅拌站、干混砂浆、水泥稳定土等)A级企业要求(PM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3、废水污染防治。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区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其他冲洗废水经厂区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及搅拌机、罐车清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 4、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合理有效的基础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东、西、南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除尘灰、砂石分离沉渣回用于生产;车辆冲洗设施收集池沉渣、试验产生的混凝土块,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每天收集后,交由环保部门统一清运。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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