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露山高山原生植被修复及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审批
广东-江门-开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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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发改投审〔2026〕40号

****关于天露山高山原生植被修复及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局:
《******局关于申请天露山高山原生植被修复及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立项的函》(江自然资函[2026]78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批复如下:
一、根据《****办公室文件呈批表》(五科ZY260307),同意实施天露山高山原生植被修复及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市,对天露山高山原生植被修复及水土流失治理,通过开展高山植被修复工程、复合功能生物防火带建设工程、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等,修复面积448.33 公顷,修复长度3.26 公里。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4157.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49.73万元,勘察费83.99万元,设计费223.08万元,监理费83.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4.05万元,预备费343.29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6-2028年。
五、项目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六、建设方式:采用代建制,经市政府****门市****集团有限公司。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我局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局主体责任,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做好预算资金绩效、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等工作,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如需调整或发现异常,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政府要积极配合并参与项目建设,落实属地责任,做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协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十二、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

2026年7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第三方检测服务不在列举规定之列,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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