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九局所罗门蒂娜水电站项目钢纤维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3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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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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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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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货物类 公告发布时间:2026-07-31 公告截止时间:2026-08-04加急标书代写

项目编号:****

中国电**电九局

****电站项目钢纤维

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文件

下载

采 购 人:****

采购机构:****

二○二六年七月

中国﹒**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九、纪检监督机构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预备会

1.11 响应和偏差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2 报价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4 响应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4.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5.2 开启程序

5.3 开启异议

6.评审

6.1 评审小组

6.2 评审原则

6.3 评审方法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2 成交通知

7.3 履约担保

7.4 签订合同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

8.1 重新询比

8.2 不再询比

8.3 转为谈判采购

8.4 转为直接采购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9.3 ****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10.电子响应文件要求电子标服务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方法

二、评审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五、评审报告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交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数

第六章 需求一览表

第七章 技术规范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

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下简称“采购机构”****采购所****电站项目所需钢纤维,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所在地所罗门群岛全境属于热带雨林气候,终年炎热,无旱季,首都霍尼亚拉年均温度28℃。年平均降水量3000-3500毫米。森林茂密,林地占全境90%。

2、采购范围:钢纤维。

3、采购数量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钢纤维

详见第七章

263

注明:以上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仅供报价参考。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建设方投资计划、施工图、征地拆迁、设计变更、政府行政调节等原因,致使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不能作为单价调整的依据。

4、报价要求: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并不受市场成本或政策性上调等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费,以及所需制造、运输、技术文件、****工厂检验、售后服务、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包装、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保修、税金、保险费及利润等各项费用。

5、交货时间:产能≥2.5吨/天,根据买方施工进度分批生产分批发运(约50吨/批)。

6、交货地点:**省**市**经开区大路镇**大道868号。

7、质量要求:应满足询比文件中技术要求,满足国家法律规定、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标准。

8、付款方式:

8.1合同生效后,****银行开具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合同签订日期后一年,所有货物发运后退还预付款保函),买方收到预付款保函后15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

8.2 按批次结算,****工厂验收合格后,买方以传真形式(或电子邮件)向卖方提供验收合格数量及结算金额的开票通知书,卖方收到买方提供的开票通知书后,严格按开票通知书内容在5 天内开出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 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金额90%的款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

2、供应商是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与本次询比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货物的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2023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三个,并提供销售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清晰),供应商是代理商的可提供制造企业销售业绩。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 3 年(2023年至2025年度)经审计或企业自行出具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企业现金流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8月4日17:00前(**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cn/bidweb/#/logi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注册在“中国电**光采购网”(网址为https://bid.****.cn)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选择“供应商登录”进行供应商注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6日16时00分(**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bid.****.cn/bidweb/#/supplierLogin)全程在线开展,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等流程须各响应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响应供应商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响应,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失败,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电话”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3.平台在线签到:本次采购在平台集中解密,各供应商无须在线签到。

4.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平台统一进行集中解密。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过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bid.****.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

地 址:**省**市**区诚信南路501号水电国际企业大厦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 严 工

电 话:187****5004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187****5004

电子邮箱:****@powerchina.cn

九、纪检监督机构

****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189****3468

2026年 7 月 31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1.3

采购机构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1.4

采购项目名称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1.5

项目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3.1

采购范围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3.2

交货时间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3.4

质量要求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9

现场踏勘

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集合时间****年**月**日**时**分,集合地点b1688fcdf1fb5ec151a802175fc60519*****************

1.10

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预备会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2.2.1

供应商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2026年8月5日12时00分前

2.2.2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2026年8月5日17时00分前

2.3.1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2026年8月5日12时00分前

3.2.3

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人民币报价;

2、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有效响应文件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价。

3、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并不受市场成本或政策性上调等因素影响。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费,以及所需制造、运输、技术文件、****工厂检验、售后服务、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包装、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保修、税金、保险费及利润等各项费用。以上价格是买方指定国内地点固定交货价格,包含按合同约定,卖方应为买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所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4、报价清单应与合同条款、技术条款等采购文件附件

一起参照阅读,并承担所对应的责任和风险。

5、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天

3.4.1

响应保证金

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零元整(0.00元)。

3、保证金收取方式:在线收取(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供应商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4、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

保证金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必须公对公且缴费账户名称与响应文件递交单位名称一致。

3.5.2

财务情况表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3.5.3

业绩情况表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3.5.5

诉讼及仲裁情况

近3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封面盖单位章,响应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4.2.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4.2.2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6.3

评审方法

详见第三章

6.4

成交候选人数量

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7.4.1

履约担保

无需履约担保。

10

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全流程半流程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响应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或标段中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上查询);

(17****集团****公司或者****列入受限供应商名单,且在受限期内;

(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安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10预备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采购平台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在采购平台公布。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短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报价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4.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的,不限于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文件编辑账号、设备、后台痕迹相同,文档创建人、编辑痕迹、文件属性等后台信息高度一致;

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转入同一标段为一供应商缴纳账户的;

⑦不同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或物理硬件标识相同的;

⑧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或物理硬件标识相同的。

(5)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若以下要求与本章第1.4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章第1.4款及第一章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参加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响应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方案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响应文件提供纸质的

(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递交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有附表;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的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的,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供应商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4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采购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采购平台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采购平台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并公布开启记录表。

5.3 开启异议

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向采购平台反馈。

6.评审6.1 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方法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7.2 成交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在采购平台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8.1 重新询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获取采购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2)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3)到响应截止时间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4)有效供应商不足3个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采购的。

8.2 不再询比

重新询比后,供应商或有效供应商仍少于3个的,可改用其他采购方式。

8.3 转为谈判采购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为2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谈判采购。

8.4 转为直接采购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只有1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直接采购。

9.纪律和监督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公告/邀请函所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电子响应文件要求

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通过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公司采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小组****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公司备案。

2.4****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小组,****小组服务。

3.2****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9)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0)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1)采购文件其他相关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本采购项目将视具体情况推荐一至三名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将按照经评审的价格从低到高排序依次推荐的原则进行,推荐结果将在评审报告中载明。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标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可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采购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将货物出售给甲方使用的事宜,特订立本采购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

合计

1.1合同数量:以上合同数量为暂估量,实际供货数量及规格型号以甲方提供的供货计划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如乙方没有按照供货计划供货,致发运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则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如货物数量不足工程实际需要数量,则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单价按照合同综合单价执行;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与合同数量存在差异,乙方不能以此数量发生变化为依据向甲方提出调价和索赔。

1.2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货物品种、品牌、供货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乙方应予以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3综合单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如遇国家调整行业税率,则按照调整后的税率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条 付款方式:

2.1合同生效后,****银行开具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合同签订日期后一年,所有货物发运后退还预付款保函),买方收到预付款保函后15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

2.2 按批次结算,****工厂验收合格后,买方以传真形式(或电子邮件)向卖方提供验收合格数量及结算金额的开票通知书,卖方收到买方提供的开票通知书后,严格按开票通知书内容在5 天内开出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 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金额90%的款项。

支付方式:银行电汇。

2.3乙方未开具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拒绝支付货款。

第三条 甲方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52 0000 2144 2838 7H

注册地址:**省**市**区诚信南路501号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河滨支行

帐 号:5200 1423 6000 5000 0609

电 话:0851-****0564

邮政编码:550081

第四条 乙方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行 号:

帐 号:

第五条 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5.1交货地点: 。

5.2交货时间:按甲方供货计划及时保量供货。乙方应在甲方提供供货计划后 日内交货,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甲方可从其它满足质量要求的厂家进行紧急采购,甲方将按照该批货款的 在乙方已供货款中直接扣除,如出现未支付乙方的剩余货款不足以抵扣时,将直接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六条 质量要求和质保期

6.1乙方提供的货物各项性能参数必须满足甲方要求,保证销售的货物技术标准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6.2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但并不免除乙方对所供货物质量负终身责任。乙方所供货物因质量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3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甲方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对于重**全、环境因素在技术文件中列明并在货物交接和技术培训时进行交底说明。

第七条 供货方式

7.1乙方必须配合全部工程的进度计划要求供应合同项下货物。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现场存放要求,供货时间可能在工程进行中适当修订,甲方应在计划修订后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修订后的计划,以甲方说明的次序方式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供应货物,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供货准备时间。

7.2除7.1条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供货计划”将货物运抵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它义务。乙方不得以甲方需求发货量的大小为由拖延发货。

7.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乙方因客观阻碍或是其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或供货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时,乙方均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2小时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7.3.1 变更、修改合同,酌情**交货时间;

7.3.2 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如因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甲方可自行采购,乙方将承担甲方自行采购的全部费用。

7.4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检验确认接收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7.5乙方被认为已经对工地现场的交****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或要求**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

7.6乙方应承担装货、运输的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7.7乙方负责装车、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的安全责任,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负。

7.8乙方装车、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7.9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验收和检验

8.1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于货物启运前1日,将发货通知单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发货通知单包括品牌、合同编号、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总价值、总件数、总体积、最大单件体积和重量、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期,以便甲方安排现场检验及到货接收。如果乙方未通知甲方而自行发运,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2现场到货检验: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由甲方负责卸车,并**有关人员进行检验,检验方式为:外观、数量检验及抽样复检。交货时甲方仅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及外观进行检查,同时对需复检货物按规定抽样实施复检。甲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

8.3验收标准、方法: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满足国家法律规定、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标准。

8.4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第九条 保险

9.1、甲方建议乙方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所有货物在交付甲方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前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9.2、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甲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甲方建议乙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其他责任和义务

10.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10.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

10.3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甲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10.4甲方/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10.5上述义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第十一条 权利瑕疵担保

11.1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1.2乙方须保障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延迟赔偿

12.1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同时在甲方确认乙方严重违约并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情况下,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12.2由于该合同单价中已包含各项费用(运杂费、税金、利润、保险、装车费、以及售后服务和市场价格涨幅的各类风险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若合同未执行完毕且乙方不能按照中标时的单价计价模式执行,要求调整单价其中的任意一项(网价的选取或浮动百分比)则视为乙方单方面违约。如若造成项目其他损失,甲方则从供货的货款中扣除和保留其诉讼权利。

第十三条 质量问题赔偿

13.1因外观不合格、取样送检不合格导致退货,进而导致工期延误并对甲方造成损失的情况,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条、延迟赔偿”约定向乙方索赔;

13.2如甲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现象,有权邀请****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甲方可以据此向乙方提出索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3.3对于已进入永久工程的货物,如取样送检结果不合格或经多方见证下抽芯取样检验不合格,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破除费用、重新施工费用、工期延误损失及其它相关损失,后果严重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甚至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经权威机构鉴定非乙方原因的情况除外。

13.4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以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后 28 日内甲方未能予以书面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28 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和应付给供方的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

14.1甲方在该工程竣工验收以前,可以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或者该项目工程承包合同的变更为基础,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洽商,以修正、取消或增添合同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4.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变更要求积极地提出建议方案和经济洽商供甲方评价,甲方根据这种评价做出是否执行变更的书面洽商结果。这种书面洽商结果被认为是经各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变更,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3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合同转让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应恪守本合同的承诺和约定,原则上不允许合同转让,若遇到不可抗拒的情况,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第十六条 合同中止/终止与解除

16.1合同的中止/终止

16.1.1 当合同双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

16.1.2 若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可以在任何条件下中止/终止,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费用。

16.2违约中止/终止合同

16.2.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双方约定同意**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且在甲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6.2.2 如果甲方有充分依据证明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6.2.3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技术资料供甲方认可。

16.2.4 如果乙方货物未能通过检验或试验,乙方拒不承担责任。

16.3由于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导致的合同中止/终止。

16.4****政府监督部门提出停止供应合同货物时,合同终止。

16.5在中止/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中止/终止的部分。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用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等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10日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合同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双方在 10 日内未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提请****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 ****委员会按照****委员会现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本着**协商原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纠纷提交仲裁委立案后,****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时间不少于三个月;调解时间期满后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委员会组庭裁决,为确保双方在仲裁过程中有充分的时间作出相应仲裁安排及准备,任一方均有权在****委员会及仲裁庭申请**三个月裁决期限,并于延期裁决期限届满后再行裁决,另一方无条件同意。

双方约定由各方自行承担己方因处理纠纷而发生的律 师费、差旅费、公证费以及保全保险费等费用。

鉴于双方缔约时已对合同相对方的资信、财产等情况进 行了充分的调查评估,如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根据《中 华人民**国仲裁法》《****人民法院办理财 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规定之精神,双方一致同意在裁决机构的裁决书正式下达之前,任何一方不 ****银行账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一方违反本合 同约定向争议管辖机构申请财产保全的,另一方可依据本条 约定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提请函》或《财 产保全转交函》。

(2)****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20.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银行帐户,如****银行帐户,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后方可。

20.2乙方供货只能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其它人员的签收甲方一概不予认可,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

20.3投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4合同签订数量不作为结算和索赔依据,以实际验收合格的供货数量为准。

20.5本合同需在https://scm.****.cn 集采平台电建云链上签约,经双方电子签约后打印的合同同原电子版签章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项目编号:****

中国电**电九局

****电站项目钢纤维

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供应商资格条件自查表

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填写简单的内容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供应商是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

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至今)具有与本次询比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货物销售业绩不少于三个,并提供销售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清晰),供应商是代理商的可提供制造企业销售业绩。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注: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只需填写生产厂家资格信息;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填写代理商资格信息和所代理的生产厂家资格信息。

2、本表放在响应文件第一页。


评审因素简述及索引表(适用于综合评估法)

项目

评审因素

按评分细则得分项进行

归纳简述

详细内容在响应文件中页码范围

商务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的响应

对交货期的响应

对付款条件的响应

财务状况、银行信誉

业绩

技术部分

材料性能参数及检测报告

供货计划

质量保证承诺

售后服务承诺

注:1、索引表中的项目、评审因素按响应文件评审细则中项目、评分范围内容填写,根据响应文件相关内容简要叙述并填写页码范围。

2、本表放在响应文件第二页。

目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供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表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一、响应函

致:(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报价,税率是 %,响应材料品牌为 ,材料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随同本响应函提交响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响应保证金

无。


四、资格审查资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制造商/代理商

所属集团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成立或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主要负责人

电话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制造企业

基本情况

名称

地址

年生产

能力

职工人数

近3年资产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3年负债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3年

营业收入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3年利润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3年

净利润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经营范围:

代理商

基本情况

(制造企业参加询比的无须填写)

年销售能力

职工人数

近3年资产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3年负债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3年

营业收入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3年利润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近3年

净利润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经营范围: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如有)

4、代理商参与的还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4.1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制造企业的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4.3制造企业的授权书(格式后附)

5、****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6、供应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7、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已明确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制造企业的授权书(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企业,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 (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供应商地址)的 (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的授权代理人参加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参加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的询比,按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材料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响应**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响应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供应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 姓名、职务: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3.1制造企业(制造企业参与时填写)

序号

名称

项目业主

规格型号

合同数量

合同金额

执行年份及情况

1

2

3

……

3.2代理商(代理商参与时填写)

序号

名称

项目业主

规格型号

合同数量

合同金额

执行年份及情况

1

2

3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报价表

1、报价汇总表 单位: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综合单价

P

合计

备注

1

2

3

4

5

6

总计

金额填入响应函中

其中:

不含税金额

税率

13%

税额

注:1、到站含税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2、税款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六、商务偏差表

商务偏差

条目

页码

采购文件规定

偏差

备注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一、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

条目

页码

采购文件规定

偏差

备注

供应商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交货计划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生产厂家

产地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备注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材料参数及检测报告;

2、质量保证承诺;

3、售后服务承诺;

........................


四、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五、技术参数对比数

序号

项 目

采购文件要求值

响应保证值

偏差

1

2

3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六章 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1

钢纤维

263

分批生产分批交货

国内指定地点

第 1 页


第七章 技术规范

1、钢纤维执行相关欧标标准,预中标单位需提供如下中英文或英文资料报业主工程师审批:(1)生产厂家介绍手册、(2)生产厂家产品目录、(3)生产厂家产品技术参数表、(4)生产厂家ISO9001认证证书、(5)CANS ****实验室提供的依据 EN14889-1 的检测报告,预中标单位需采购单位与业主工程师共同确认,定标结果需报业主工程师书面认可,业主工程师有“一票”否决权力。

2、钢纤维及钢纤维增强混凝土,除需符合表2-2中关于纤维(作为独立材料)的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标准规定的要求与质量控制:

EN 14889-1:2006《混凝土用纤维 — 钢纤维:定义、规范与符合性》

EN 206《混凝土:规范、性能、生产与符合性》

2010****协会(fib)模型规范

需采用以下测试验证合规性:

EN 14651:2005+A1:2007《金属纤维混凝土试验方法:弯拉强度(比例极限、残余强度)测定》

EN 14845-1:2007《混凝土用纤维试验方法 — 基准混凝土》

EN 14845-2:2007《混凝土用纤维试验方法 — 对混凝土的影响》

EN 14721:2005+A1:2007《金属纤维混凝土试验方法:新拌及硬化混凝土中纤维含量测定》

表2-2规定了钢纤维材料的最低性能要求。

表2-2:钢纤维材料性能要求

性能

数值

钢纤维抗拉强度

>1300 MPa

弹性模量

210000 MPa

极限应变

>0.75%

长径比(最小/最大)

62.1/80.1

由于管片配筋较密集,设计方限制钢纤维的长度。钢纤维长度至少需达到35mm方可作为结构性增强纤维,最大长度需通过测试选定,以满足性能要求、适配所属的混凝土配合比与配筋,并尽量减少纤维结团与空隙。建议在满足性能的前提下,使用尽可能短的钢纤维。

若具备充分的前期关联测试数据且获得设计方认可,可采用其他替代的质量控制程序(涉及弯拉强度性能、纤维含量或纤维取向分析)。

钢纤维需满足以下额外要求:

钢纤维可采用速溶水胶束,也可使用单根散纤维。

钢纤维在使用前需储存在干燥密封的容器中,且不得存在锈蚀、油污、氯离子及其他有害物质。

钢纤维需为钩端型或变形型,最小直径为0.45mm。

钢纤维需为低碳钢材质,符合DIN 17 140-D9或EN 10016-2-C9D标准。

钢纤维类型的选择需基于对本规范的符合性,同时需适配现场试验所采用的配料、搅拌及混凝土浇筑工序,且便于操作

不得使用在配料或搅拌过程中易形成纤维团的产品

用于计算抗拉强度的横截面积需精确至四位小数(单位为平方毫米),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对于拉拔丝纤维,按实际直径计算截面积

对于切割纤维,按实际厚度与宽度计算截面积;若纤维已测试,则按单根纤维的实际长度、重量,结合7850 kg/m3的密度计算截面积,重量精度需达0.0001g

对于熔抽纤维,按纤维的等效直径计算截面积;等效直径需通过已知数量纤维的平均长度、重量,结合7850 kg/m3的密度计算得出

钢纤维的添加与搅拌需遵循制造商的建议。若混凝土料出现纤维结团或纤维分布不均的情况,该批次料需作拒收处理。

3、钢纤维在生产过程中需进行2次取样,并在CANS ****实验室依据 EN14889-1 出具英文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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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31
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水电九局所罗门蒂娜水电站项目钢纤维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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