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沿街、北商业、底商商铺渗水维修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市**区;
1.2 工程规模:
总投资约:655738.42元;
1.3 工 期:5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款的80%,余下2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五年)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中央广场沿街、北商业、底商商铺渗水维修工程施工,具体包括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3.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4.3.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4.3.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6 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合同(或协议等),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6年8月1日-2026年8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到**市**区**大道兴邦商住楼2号楼12楼1202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微信报名:136****5550。(报名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8月7日 15:00;标书代写
7.2 开标地点:****社区会议室标书代写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刘林炬
电话:139****6623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道兴邦商住楼2号楼12楼
联系人:沈亭亭
电话:136****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