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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31
| 项目名称 | **平福乡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平福乡平福村、社平村、民安村、桃花村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2185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小红 |
| 联系人 | 陈泳旭 | 联系电话 | 0774***6125 |
| 项目投资(万元) | 557.88 | 环保投资(万元) | 1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7-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道路工程5.43公里,其中改建乡村道路1.98公里、**乡村道路3.45公里,**村组雨污管网3.4公里等工程。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项目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对地表水及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浆、泥沙,水量很小,均可经沉淀池简单沉淀回用。施工期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和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项目建成后,安排两个公益性岗位负责建成设施管护,统一收集道路等设施上村民生产生活产生的固体垃圾,运送到生活垃圾中转站,最后由环卫部门统一用专****处理站填埋。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车辆行驶带来的噪声,应严格控制车辆鸣笛等突发噪声,定时对路面进行维修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减少路面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等情况,避免车辆因路面破损引起车辆颠簸造成噪声污染,使车辆产生的噪声能满足环境标准的要求。 | ||
| 承诺:**** 刘小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小红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