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环审〔2026〕号
关于****年产16吨半导体电子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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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地址:**省**市**区****开发区**路50号7号厂房,法人代表: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02MAKA8K7H4N)于2026年6月30日提交的由编制的《关于****年产16吨半导体电子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审批的申请函》及相关附件已收悉,我局已于2026年6月30日受理。经审查,你公司报批《年产16吨半导体电子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符合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以及《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等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800万****开发区鹤岭片区******公司综合楼7楼建设年产16吨半导体电子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厂区建筑面积78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半成品制备车间、铟镓回收间、原辅材料及成品库、危废暂存间、公用工程及环保设施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恒温干燥箱、石英烧杯、通风橱柜、密封石英管、石英舟、电阻炉、真空手套箱、气体分配管等;主要原辅材料为金属镓、高纯铟、氯化氢、盐酸;高纯无水三氯化铟工艺流程为金属铟水淬、固液分离、化合反应、冷却包装;高纯无水三氯化镓工艺流程为∶加料、化合反应、冷却、包装。项目建成后形成高纯无水三氯化镓8t/a、高纯无水三氯化铟8t/a生产能力。
根据《报告书》分析结论及专家意见、****环境局**分局预审意见,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要求,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你公司必须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措施。施工期仅涉及厂房简装及设备安装,应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建筑垃圾管控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禁夜间及午间违规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废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要求:半成品制备车间(含危废间)废气经通风柜收集,成品制备车间废气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两股废气分别经两套二级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尾气通过2个28米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排放浓度须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3、表5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须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限值要求。加强设备密封点泄漏检测与修复,定期开展废气收集效率及处理设施运行效果监测,严防废气无组织逸散。
(三)严格水环境管理。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规范建设厂区排水管网。车间地面采用半干抹布清洁,清洁工具直接作为危险废物处置,无地面清洁废水产生;喷淋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中和+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出水水质须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生活污水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并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出水水质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所有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牟渠。规范设置污水排放口,并按要求设置标识标牌,建立废水排放台账,严禁偷排、漏排、混排。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规范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分类收集、贮存、处置要求。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废滤芯、废RO膜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废渣、废液、废溶剂瓶、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材料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分区暂存于规范化危废间,落实防渗、防腐、防流失等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严格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针对氯化氢、盐酸等风险物质,落实泄漏监测预警、应急收集等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废水、废气有效截留,杜绝环境污染事故。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四、你公司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排污许可管理制度。项目投产前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建立涵盖环保设施运行、药剂投加、危险废物处置等内容的完整环境管理台账。项目竣工后须依法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的日常****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
五、本批复一经作出,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如不服本批复决定,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六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环境局
2026年7月 日
抄送:****环境局**分局,**市生态环境****支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