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31日我局拟对**省**市****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中心
邮编:1647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省**市****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 **省**市**县**镇**村瓦盆窑屯路西 | **** | **庆****公司 | 本项目位于**县**镇**村瓦盆窑屯西侧道路路西,厂区四周均为农田。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无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为:锅炉房占地面积360m2,在现有锅炉房内进行单独隔间,**1台6t/h燃气锅炉及配套装置。一体式撬装设备,天然气由港华燃气提供,一体式撬装设备位于锅炉房东侧,配套减压撬等设施,24m3储罐1个。供电,由当地电网供电。供水由厂区现有水井供给,本项目无新增生活用水,锅炉用软水依托现有软水制备装置。排水,本项目无新增生活废水,本项****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全部回用于水力碎浆工序),无废水排放。供气,天然气由港华燃气提供,厂区设置LNG撬装设备,配套减压撬等设施,每3天更换一次,24m3储罐1个(储罐安全充装上限 90%),最大可存放9.2016t液化天然气。废气治理,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经15m烟囱排放。供热,厂内生产由原项目2台6t/h燃生物质锅炉以及本项目1台6t/h燃气锅炉提供。 总投资32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125%。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后不增加生产、生活废水排放,不改变企业废水排放现状,不会因本项目建设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排放的锅炉烟气。本项目燃气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排放,燃气锅炉产生的污染物通过15m高烟囱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标准(颗粒物浓度≤20mg/m3,SO2浓度≤50mg/m3,NOx浓度≤200mg/m3)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锅炉、风机、除渣机等设备。根据工艺及噪声源特征,项目从噪声源、传播途径进行控制,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利用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项目低氮燃烧无废催化剂产生;本项目运行后,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燃气储罐产生的罐底油泥。本项目LNG撬装储罐每5年开罐检修产生的罐底油泥,产生量0.1吨/5a,检修作业时密封桶装集中收集,不在厂区储存,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